2026年06月25日
第A03版:西涧论苑

让新就业群体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岳 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近年来,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当前,由于劳动关系复杂、组织化程度不高、权益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这一群体在融入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必须进一步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在组织覆盖、服务阵地、参与机制、权益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把新就业群体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一、织密组织网络,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摸排流动党员。党员流出地与流入地要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运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企业人力资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常态化摸排流动党员,建立动态化管理台账。行业主管部门要动员党员主动报到,社区党组织要开展扫街走访,在快递网点、外卖站点设立党员联络岗,实现党员与组织的“双向奔赴”。建设流动党员服务站点、发放“流动党员联系卡”,增强其荣誉感和归属感,推进“党员找组织”。

建强基层组织。按照“行业统建、区域联建、平台领建”的思路,因地制宜推进组织覆盖。探索“支部建在平台上、企业里、属地中、货运线上、网络上”等形式,在快递物流园区、网约车平台、重点商圈等流动党员集聚区,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坚持“应建尽建、应管尽管”,做好组织关系转接、教育服务与管理。加强关心关爱,针对新就业群体学历与技能提升等需求,打造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关怀服务,让党组织成为其坚强后盾。

搭建干事平台。推动流动党员融入社会治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献策征集活动,收集反馈问题及建议。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引导流动党员参与政策宣传、文明劝导等社区服务。实施“城市治理合伙人”计划,吸纳新就业群体党员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定期协商议事,组建“红色骑手”“先锋车队”等党员志愿服务队。完善正向激励机制,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给予表彰激励。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确定党建联络员等方式,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网点、每一名党员。

二、建强服务阵地,寓思想引导于关爱服务之中

打造暖心驿站。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阵地,建设“骑手驿站”“司机之家”,配备饮水、充电、热饭、应急药箱等便民设施,提供歇脚、补给、应急等一站式服务。在核心区域建设综合驿站,在骑手聚集处设置便捷服务亭,发动临街商户挂牌“暖新店铺”,形成覆盖全域的服务网络。打造“城市建设者之家”,开设子女暑期托管班,解决“工作带娃难两全”的后顾之忧。推进友好社区、商圈、楼宇、园区建设,通过赋码管理、人脸识别等方式方便骑手出入,设置专用停车区,绘制“友好地图”,优化楼栋标识,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难题。

畅通诉求渠道。完善以党支部和党员为重要渠道的诉求收集办理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跨部门、政企协同办理高频诉求和共性问题,让诉求有回应。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新就业群体,聚焦停车难、进门难等突出问题,协调小区允许配送车辆进入,推动设置引导地图、外卖柜、取餐柜等便利措施,及时处置跨地区劳动保障案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党的工作做到新就业群体的心坎上,最大限度将他们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通过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健全参与机制,发挥新就业群体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聘请流动哨兵。广泛聘请快递员、外卖骑手担任“流动网格员”“平安巡查员”“政策宣传员”“文明劝导员”,通过“随手拍”“随手报”等方式及时发现上报安全隐患、民情信息、环境问题,成为城市运行的“移动探头”和社区治理的“流动哨兵”。吸纳新就业群体代表参加社区协商议事活动,邀请其与平台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议事会”“说事日”,选聘优秀代表担任“社区合伙人”,使其从“治理对象”转变为“治理力量”。推行积分制管理,将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行为量化为积分,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社区服务或用于技能培训、职业发展,形成“以服务换服务、以贡献促融入”的良性循环。

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最美快递员”“最美外卖员”“最美网约车司机”等评选活动,宣传其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通过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激发新就业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新就业群体依法参与行业治理,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平台企业不断完善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权益保障,构建适应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制度体系

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确立“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将“支配性劳动管理”作为裁判核心标准,对符合从属性特征的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明确报酬、休息、安全等底线。稳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范围,推行“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模式,实现“劳动即参保”。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在“基本社保+职业伤害保障”基础上,配套补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规范算法运行规则。推动算法从“算法困人”向“算法向善”转变,将劳动基准作为算法不可逾越的硬约束。督促平台企业在制定订单分配、报酬支付、工作时间、奖惩规则等算法时,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极端天气下应延长配送时限、增加休息频次,不得以“超时”为由随意扣罚。建立健全客户投诉甄别机制和劳动者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争议。

畅通权益维护救济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实现受理、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有效衔接。运用数字化手段提供便捷维权服务,降低维权成本。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领域工会组建,探索“网上入会”“扫码入会”等便捷方式,建立“流动会员”管理制度。在重点平台企业设立基层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强化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对用工规范、保障到位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对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正向引导与刚性约束并重的治理格局。

(本文系2025年滁州市第八届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成果,编号:A2025015)

(作者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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