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文东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党员和群众的共同园地。明确了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意见》出台后,各地纷纷依据自身区域特点,分层分级推进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打造了上下联动、横纵联通、一体化发展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围绕组织建设标准化、教育培训常态化、阵地建设功能化要求,因地制宜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实践,大大地提高了服务党员群众的水平。
一、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发挥的现状分析
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应具备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宣传引导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各类组织、凝聚基层治理合力等基本功能。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党建的物化依托和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党群服务中心在赋能城市基层治理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
第一,政治引领功能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还有距离,基层治理协同性有待加强。现阶段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以文体项目、专题讲座、义诊义剪、儿童科普等志愿服务活动居多,在排查化解居民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回应不及时、难有力。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无力统筹调配资源,小区党组织自生能力不足,在“功能引领”即服务小区治理和网格化建设服务中贡献不足,基层治理协同性有待加强。二是党员干部从有形现身到有效现身还有距离,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有待激发。常态化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具体举措。近些年各级党组织积极推进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多数时候是落实在文明创建等集中性大事中,而基层治理这块关注不够,举措不力。现阶段在职党员“回家报到”机制作用有限,存在“报到不现身、现身不参与、参与不积极”现象。
第二,组织动员功能发挥不到位。一是联系群众、宣传群众不到位,群众对于党群服务中心的功能认知不清。从基础保障来看,由于区域特点、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部分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有些群众到社区也仅限于办证、开证明等基本政务。党群服务中心逐渐显现出服务化、窗口化、行政化的倾向,深刻折射出重服务供给、轻治理赋能的结构性矛盾。平时聚焦“一老一小”、节日文化等常规性活动安排较为普遍,而专业化服务项目相对薄弱。二是组织群众、带动群众不到位,群众对于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意识不足。党建工作与区域资源整合不够,创新不够,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不足。党员、干部在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与群众互动上缺乏情感投入。鉴于主客观原因,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意愿不足。不少部门动辄念着属地管理的“紧箍咒”,党群服务中心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最终“兜底”单位,“小马拉大车”再次出现。
二、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
促进基层治理合力的形成,特别需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组织动员功能。坚持自下而上的需求把握和自上而下的资源整合相统一,是党群服务中心做实服务功能的有效路径。
第一,加强党建引领,整合线上资源和线下资源,高效凝聚共治合力。一是整合线上资源,统一数据信息。现阶段党群服务中心使用的系统有十几个,而各职能部门统计口径不统一,内容条块化,信息系统互不兼容,不利于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表面上看,这些分散在社区的工作任务分属各条线的政府部门,互不交叉。鉴于基层治理工程的系统性,如果统一数据信息系统,很多功能是可以合并同类项并大大提高治理效能。
二是整合线下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基层治理问题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清晰,协调配合不够通畅,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合力方面成效不明显,缺乏有效载体和闭环反馈。解决路径就是依托党建引领统一的数智化服务平台载体,完善民生诉求系统职责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注意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制定考评细则,确保每项问题责任到人。督查考评的目的是通过工作的监督考核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问题的发现、流转、会商和处置。关注民生诉求收集平台实际运行的实效性评估,督促每项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闭环处置,把群众的每一件“关键小事”当成“民生大事”落实落细。
第二,加大组织动员,做好基层减负和激励赋能,提高多元共治活力。一是落实基层减负行动。对一些没有明确权责归属的新工作、新任务,建议创新打造职责分工协商协调机制,由编办、司法等部门依法依规仲裁,确定牵头部门。一项工作如需交由街道办理,须先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才能实施,有效防范责任随意转嫁。针对文山会海情况,建议上级开完会之后生成一份工作通知,让未参会人员学习,给基层干部留出时间访民情、办实事。
二是实施激励赋能工程。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需要激励赋能多元主体积极参与。首先,基层党组织要激励赋能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可以考虑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在街道,选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担任辖区街道兼职委员;在社区,选聘党员民警、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参与辖区治理、民生服务等工作。其次,要积极培育引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公益创投、项目运作、提供场地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引进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进驻党群服务中心,参与日常运营管理,采取低价或无偿方式,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家庭教育、矛盾调解等专业化服务。再次,要激励赋能属地居民积极参与。充分挖掘属地居民中老党员、老干部等力量,协同开展党建指导、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注重将辖区内居民志愿者、各领域人才等力量聚集起来,建立多领域、高素质的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可量化的志愿服务梯位细则,对于志愿服务梯位高的居民个人,基层党组织可以定期给予嘉奖。对于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的居民,年终通过相关业务工作评定后,认定其履职尽责的不同等次,给予相应等次的补贴。
(本文系2025年滁州市第八届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编号:B2025048)
(作者单位:中共琅琊区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