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
7月25日是世界防溺水日。近日,湖北警方通报了4起真实的未成年人溺水事故。7月2日,4名初中生邀约前往一水库玩耍,其中一人跳到水库斜坡台阶处不慎落水,意外溺亡。7月11日,一名小学生在家长陪同下下河游泳,不慎滑入深水区溺亡。7月12日,一名幼童在水上乐园浅水区游玩时不慎呛水,经送医抢救后仍不幸离世。7月13日,初中生张某与同学邀约在某江滩公园戏水,被保安劝阻后,张某独自前往深水区,戏水溺亡。 (7月25日极目新闻)
进入暑期和汛期后,溺水事故也随之进入易发期。看似平静的水面,其实暗流汹涌,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各地溺水悲剧就一幕幕地“上演”,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逝去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无尽的哀痛。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对2025年全省溺水警情的深度研判,以下四个常见认知误区需特别警惕。一是时间错觉,16时至19时的傍晚时段,溺水警情比12时至15时的中午时段高出近两成,因体力见底、光线变暗及反应变慢,危险系数直线上升。二是地点错觉,71.9%的溺亡警情发生在农村及城郊水塘、沟渠等水域,这些“家门口”的水域往往缺乏围栏、救生设备及监控。三是同伴错觉,在一次溺亡2人以上的警情中,47%为亲友或同学结伴戏水时发生,盲目施救易引发多人溺亡的连锁反应。四是行为错觉,69.7%的溺水警情属于意外落水,如散步失足等,而非下水戏水,意外落水遇险远多于主动戏水遇险。
一起起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让人痛心,也说明,防溺亡这道安全网存漏洞。夏季特别是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独处的时间增多,安全问题就成了最大的隐患。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频发,除了一些地方没有安装安全护栏、设立安全警示牌等以外,还与学校、家长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没有尽到位和安全教育没有做到位有关。特别是在农村,当下有很多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奶奶又力不能及,很难从家庭方面做好防范,因此让安全教育真正进入校园、进入家庭尤为重要。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不能一味地去堵,应该让孩子参加一些游泳培训班等,让其有基本的生存技能。在外务工的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作为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开设一些安全教育讲座,用一些案例启发和诱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搞一些游泳培训,并定期举办救生演练等,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搭建社会网络,野外游泳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设施保障。政府适当增加供放假学生选择的运动场所、降低运动场所收费,为学生提供安全锻炼的地方。
“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频发,这无不让人深感震惊和惋惜。要防止溺亡事故发生,亟待通过法律修订细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管责任。明确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各方职责,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家长需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地方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避免“溺水悲剧”不断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