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8日
第A07版:皖东传真

板凳围坐解纷争 法治春风暖邻里

孙 涛

“任主任,你可得给我们评评理!”近日,琅琊区丰山街道龙池社区龙池花园小区里,三楼张大姐和二楼李大哥因装修漏水纠纷吵得面红耳赤。下班路过的龙池花园网格员任立竹立刻上前劝阻,一场践行“滁州有让,龙池有礼”品牌理念的调解就此展开。

原来,张大姐家装修时工人不慎损坏李大哥家阳台防水层,雨水渗漏导致墙面起泡、吊顶发霉。李大哥要求全额赔偿修复,张大姐却认为责任在装修公司,只愿承担一半费用。双方争执三天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任立竹当即叫来社区“法律明白人”老王和志愿者小燕,在楼前搭起“楼道板凳议事会”。“咱们龙池社区一直讲‘以让解矛盾,以礼暖人心’,凡事既要讲法理,更要守礼数。”她以“龙池有礼”理念稳住双方情绪,老王随即翻开民法典,明确张大姐作为不动产权利人需担责,同时指出装修公司作为施工方也需分摊责任,这正是“滁州有让”倡导的互让精神。

任立竹带着两人实地查勘、拍照留证,又火速联系装修公司负责人到场。她帮张大姐梳理费用明细,同时劝解双方:“‘龙池有礼’是互相体谅,张大姐主动担责是守礼;李大哥适当让步,正是‘滁州有让’的谦逊之风。”经过两个多小时调解,三方达成共识:张大姐承担60%费用,装修公司承担40%,三天内进场施工。后来,张大姐装修完工后邀请李大哥做客,两人一笑泯恩仇。如今,龙池社区邻里遇上纠纷,都会说:“找任主任开板凳会,用‘滁州有让,龙池有礼’的道理,准能把事儿捋顺!”

任立竹笑到,“滁州有让,龙池有礼”是基层治理的“金钥匙”。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家常话,把调解现场搬到家门口,才能让互让有礼的清风浸润邻里,筑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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