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明确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法治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县域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国家经济整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如何以法治为新力量新动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对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功能性、系统性、内生动力性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制度供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坚持府司联动协同,优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招商诚信制度。
近年来,各县(市、区)都坚持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的县(市、区)从制度入手,加强制度建设,打造品牌。比如,出台《法治示范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司法伙伴助力计划”示范品牌建设;建立企业诉讼服务“一站式”向导机制,为企业提供合规案件庭审、“法治体检”等服务;推行重点企业“检察官专人联络”制度,侦办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有的县(市、区)从服务入手,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比如,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团队对企业进行点对点式“法治体检”,提出风险防范建议等;持续完善“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法院院长接访企业家”“警企恳谈会”等制度。有的县(市、区)从保障入手,以司法保障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公平秤。比如,用司法手段保障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强化司法审判职能,执行到位各类案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财产保全审查力度,受理涉企各类诉讼案件,对涉民营企业案件采取“活封”“活扣”保全等措施。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更是提升依法发展能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让法治服务更精细,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聚集破解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难点堵点问题,精心制定法治方案。二要细化规范性文件,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增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三要关注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阶段全过程。四要严格执法,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近年来,各县(市、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比如,有的县(市、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政府合同以及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避免因政策的法律漏洞给群众和企业带来困扰。有的县(市、区)从政务服务入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协调解决群众和企业在办事服务过程中因审批手续、申请材料等因素遇到未能成功办理的问题。有的县(市、区)从严格执法入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落实力度,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加大行政复议维权力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应收尽收、及时办结。有的县(市、区)从领导干部入手,抓住“关键少数”,定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三、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拥护和信仰,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以法治社会建设为重要基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主题,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把法治教育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的道德教育和文明实践,把宣传市场经济法律与引导全社会继承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弘扬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让尊法守法、守信践诺蔚然成风。二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化解风险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完善调解、仲裁、诉讼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加强调解与信访、司法、治安等工作的有机衔接,把各类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在基层。三要创新构建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全面推进县域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确保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格局。
近年来,各县(市、区)以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为抓手,开展送法下基层“八进”活动,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比如,有的县(市、区)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入手,全力打造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为主体,兼具司法鉴定、公证等拓展功能的立体化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举办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受援人回访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为困难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积极运用各类法律服务热线,使老百姓能够打得通、找得着、用得上,让法律服务热线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将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并入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履行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教育、社情民意搜集、特殊群体协管等职责,形成“骨干支撑、专兼结合、全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有的县(市、区)从基层治理入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治理基础。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探索矛盾源头治理模式。县乡两级以综治中心为主体,建立“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化办事、一揽子解决”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搭建倾听群众呼声、发现社会矛盾的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反映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安徽小岗干部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