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第A07版:专版

全力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

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高级经济师 韦凤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释放改革动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

在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壮阔画卷中,安徽省以其特有的勇气和智慧,在农村改革领域留下了深刻的烙印。特别是小岗村,作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发源地,其率先实行的农业改革模式,不仅推动了当地的发展,也为中国农村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滁州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全力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

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必须坚定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改革如何深化,农民的福祉始终是改革的首要目标。在推进农村改革的每一步中,必须始终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关注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能够直接惠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并倾听农民的意愿和选择,深入了解民之所想民之所盼,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改革决策之中,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让他们成为改革的主体。

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需要持续弘扬和传承小岗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性、动态性的复杂任务,农村改革面临着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的独特挑战与重难点。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识别改革的切入点,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举措,逐步将改革引向深入。目前,随着农村改革进入更为复杂的深水区,我们已经到了啃硬骨头、过险滩的关键时期。在这一背景下,更需继续坚持和弘扬“敢于创造、敢于担当、敢于奋斗”的小岗精神,保持持续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势头,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能够落地生根,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

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核心在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总结安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经验,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以规模化服务、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扩展为核心,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实现农业规模报酬的有效路径。在宅基地权利方面,要以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为核心,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同时优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打造农村改革的“安徽样板”,关键在于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以城乡统一的土地权利体系为核心,总结安徽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经验,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公平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保障农民居住权的基础上,大力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探索开放村庄准入权,有序引导城市居民、企业家及社会资本下乡。探索允许外来人口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享有村庄的住房、土地、公共事务参与等权利,扭转一直以来城乡要素单向流动的局面,鼓励城乡人员、资金、技术等要素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共建共享。

总之,全力打造农村改革“安徽样板”,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安徽一定能够为全国农村改革提供更加成熟、更具示范意义的“安徽经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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