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互联网法庭助力知识产权纠纷“云端”化解

本报讯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南谯法院互联网法庭如期进行。

与以往庭审不同,此次庭审法官和被告端坐法庭,原告通过线上参与庭审。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隔空对话”。

本案系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某股份公司是全球化智能产品制造及互联网应用服务企业集团,被告徐某未经原告许可在网店销售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处异地且近期疫情反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沟通协商。庭审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当庭支付原告经济赔偿11000元。

“双方当事人阅读笔录及协议,无误以后在电子终端签字确认。”被告人轻点鼠标,当庭签订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孙梅梅 袁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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