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玉良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结合国际和国内历史与当前、理论与实际等重大背景下提出的,为我们当前及今后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道路、目标。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所蕴含的深刻意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涵盖了“十一个坚持”
在2020年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提出,其涵盖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历史成败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运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并结合当前实际着眼未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创造性的研究和实践,提出的最全面、最科学、最具有前瞻性的法治理论体系。“十一个坚持”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框架和思想精髓。这“十一个坚持”本身即说明了“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大意义。
二、“坚持”是理论先进性和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
中国的先哲、先驱们为了救亡图存,踏遍世界寻找国富民强的理论武器,最终未能如愿。直到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一经传到中国即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中国共产党这个最伟大、最无私、最具有战斗力的政党应运而生。马克思主义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有关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这是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世界上最广泛、最深刻、最具有代表性的社会革命、斗争、改革、建设所证明的具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已经指引着我们产生了诸多的理论成果,并成功的走过了激荡的百年历史;马克思主义还将指引着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创造出更多更加科学的理论体系,并将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斗争实践推向更加光明、更加广阔、覆盖人群更多的未来。
马克思主义理论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发展年代,抑或是在未来的复杂的国际斗争年代,都具有超强的适用性。这么强有力的理论体系,我们没有理由不坚持,没有理由不自信,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我们将丢盔弃甲,失去精神之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在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以运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依法治国是为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而采取的战略举措,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其所有的体制机制安排都围绕着这一中心点排兵布阵。依法治国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有更好的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有自己的特殊模式,这个特殊之处不是劣势而恰是优势,这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比如,新冠病毒全世界传播的事实再一次证明,只有中国的法律制度才是人权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人民的生命尊严至上,其与国外的所谓宪政制度、三权分立制度、司法独立制度等等不用比较即已自分高下。资本主义法治制度最虚伪的地方之一在于其说得比做得好听,其阶级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以人民为中心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设计,社会实践中其更加无法做到这一点。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制度设计,由于其没有自身特殊利益,或者说其最大的利益就是人民,这决定了其不仅有能力有魄力进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安排,其更有勇气和底气在实践中坚持下去。
好的制度需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一种理论和制度的生命力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应当是改造世界。再好的理论和制度,不坚持下去,都将无法改造世界,都将一事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制度是已经被证明了的非常科学的理论和制度,但是如果其不进入实践领域,那么仅仅具备优势而无法转换为效能。“坚持”一头连着理论和制度,另一头连着社会实践,它是将理论和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三、“坚持”的实现方式是法的制定和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如何坚持?概括起来大致涉及到四大领域,那就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公正司法、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全民守法。法治实施的最优状态就是实现全民自觉守法。法治建设如何做到全民守法呢?这就需要价值认同。法治不仅仅是一套法律规范体系,还凝聚着全体社会成员对法的价值认同、体制机制认同、行为认同、结果认同。那么如何协调社会全体达成这种高度认同呢?这就需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立法过程中坚持通过科学论证,坚持民主调查,坚持多数人不同方式参与等方式保证良法问世。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争权诿过,更不能背离人民利益。
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追求和价值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采取多种举措支持司法公正。我们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法治素养、道德素养。我们要坚持抓司法工作队伍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尽量配置、配全法律科班出身的司法领导干部,努力做到内行领导内行人办案件。我们更要关心司法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法律人才工作成长环境。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努力做到“十一个坚持”,实现司法正义。
法律法规执行靠的都是行政机关,其执法水平一边影响着依法执政的效果,另一边又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为此,行政机关必须坚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做到、做好这些方面仍然需要牢记“十一个坚持”中的精神实质,努力遵守“十一个坚持”中的本质要求,做到执法为民。
综上,我们党和国家探索和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有效的民主制度。面向未来,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理直气壮的坚持下去,坚持不懈的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前行。 (作者单位:滁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