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
第A05版:民生新闻

我市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招生,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3至5周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志情)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据了解,我市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依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3至5周岁,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根据指导意见,我市今年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年龄原则上满3至5周岁、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范围、规模和招生办法。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其中,琅琊、南谯两区的招生时间、招生政策要保持一致。幼儿园要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监督,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落实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政策,将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指导意见强调,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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