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市选送申报的凤阳花鼓名列曲艺类项目,编号Ⅴ-36,与全国518个项目共同入选。
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歌、舞、演奏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她起源于明代,是根植于凤阳民间的古老戏曲艺术瑰宝,有凤阳“一绝”和“东方芭蕾”之美誉。
凤阳花鼓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突出,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代表曲目有《凤阳歌》、《鲜花调》、《王三姐赶集》、《秧歌调》等。
凤阳花鼓丰富的艺术元素催化和影响了一批艺术品种,除戏曲外,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中都出现过凤阳花鼓的元素。
为传承和发展凤阳花鼓艺术,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大、中、小学及社区均建立了凤阳花鼓传习基地,为凤阳花鼓培养了大批的艺术人才。
因为凤阳花鼓的艺术影响,凤阳县被原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中国曲艺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