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8日
第A04版:民生·公益

我市首次以文件的形式统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标准

完善裁审衔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年初,我市某企业以疫情停工停产为由,只向职工小李支付了其在此期间的待岗生活费。为此,小李一纸诉状将该企业告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依照《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纪要》)的相关规范,积极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正式印发《纪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标准与尺度作出了进一步统一与规范。

制定举措, 内容涵盖两大类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伴以‘互联网+’催生的利用手机APP即可实现用工的劳动关系新业态,导致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逐年增长的同时,劳动关系也日趋复杂。”据介绍,一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过程中面临着受理范围不一致,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程序衔接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而“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在赋予“仲裁前置”特殊地位的同时,更加凸显了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统一认识的重要性。

“共享用工”的劳动关系如何界定?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周期如何界定?疫情隔离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纪要》制定的20条举措,涵盖了一般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处理两大类,分别对“互联网+”新业态劳动关系确立、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时期工资执行标准、服务行业人员事实劳动关系确立和“共享用工”权益保障等典型问题处理作出解答和规范。

统一规范,

落实裁审衔接机制

《纪要》施行后,全市各级仲裁机构积极响应,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衔接,参照《纪要》加快处理案件并收效良好。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71件,其中新业态用工争议案67件,疫情影响引发的争议案件126件,累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345.15万元。

《纪要》是我市首次以文件形式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标准与尺度,对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助力企业发展,建立与完善裁审衔接机制等具有积极意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落实裁审衔接长效机制,通过裁审实践与理论探索紧密结合,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不断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汤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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