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6日
第A03版:言论

老人租房不能受阻于“年龄门槛”

□戴先任

近期,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引发关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实现老有所居,让租房市场对老年人更友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托举。

老年人之所以会在租房时遇到“年龄歧视”,是因为无论房东还是中介,都比较担心老年人年老多病,在租房期间,出现摔倒、发病,甚至死亡的情况。一旦老年人在租房期间出现意外问题,房主还担心老人家属会向他们索赔。如果老年人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拖欠房屋租金,房主也很难要回租金。

而且拒绝租房给老年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属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房东或租赁平台有权选择承租房屋的对象,老年人租房时遭遇“年龄歧视”,还可能出现维权无门的情况。

虽然拒绝租房给老年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对老年人进行“年龄歧视”,有违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租房市场不能把庞大老年人群体拒之门外,不能任由租房市场存在针对老年人进行“年龄歧视”的现象。

笔者认为要拆除租房市场针对老年人的“年龄门槛”,免除房东的后顾之忧是前提。比如鼓励出租人通过评估老年人的实际能力来判断是否租房给他们,老年人如果在出租期间发生意外引发纠纷,司法部门要能公平公正裁决,不能偏袒老人一方等等。还可以通过为房屋出租给老年人的出租人提供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老年租客。同时要推进租房市场的适老化改造,为老年租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租住环境,比如智能马桶、健康监测设备、紧急呼叫功能等。而通过开发“子女远程电子签约+本地现场确认”双通道服务等措施,也有助于解除商家后顾之忧。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租房市场,诸如健身房、游泳馆等运动场馆、旅游市场等,都存在或隐或显的年龄歧视,老年人都是“不受欢迎”的群体。要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就要对于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让老年人活得更有尊严,有利于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激活银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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