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申 文/图
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取消户籍限制能方便群众及时参加医保,特别是让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在务工地、常住地参保,更方便快捷享受医疗服务,能够促进人才更加自由地流动。同时还可以简化群众参保流程手续,节约参保成本和时间,减少因工作地点变动造成的重复参保和断保问题,提高了服务效能。
当然,随着参保户籍限制的取消,医保关系能否顺利、方便地实现转移接续,需要相应的政策保障。相信随着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全民能够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