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2日
第A03版:言论

规范“年夜饭” 避免“年夜烦”

□胡建兵

一餐一食皆是烟火气,一岁一礼都是团圆情。距离蛇年春节只剩不到一个月,各地年夜饭预订越发火热。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团圆饭”:“年夜饭”承载着浓浓的年味与亲情。前几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绝大多数人选择在家中吃年夜饭。今年,许多人选择在餐厅吃年夜饭。相比之下,去饭店吃年夜饭可以省去采买、制作、洗涮这些麻烦。而且饭店提供的菜品种类丰富,满足不同口味的需求。饭店精心摆盘和烹饪,使菜品更加精致美观,给人以美的享受。

许多餐馆推出的特色菜品和创新口味吸引了众多顾客的同时,还推出了丰富的年夜饭套餐和优惠活动。但也有一些饭店见利忘义,不仅对消费者限时消费,而且限定最低消费、强收服务费、收取高额押金等,搞得消费者没有选择权,使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如,一些餐厅规定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吃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吃完,会收取“超时费”,不仅让一家人吃年夜饭吃得急急忙忙,而且破坏了节日喜庆氛围和过年的心情。

餐厅对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所以,餐厅对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等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拒绝,可向消协举报。

年夜饭不仅是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团圆饭”,也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情感寄托。针对一些餐厅,有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监督,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等不合法理的条款,不得采取虚假优惠折价等方式诱骗他人消费。作为消费者,如果预订年夜饭时,餐厅要求消费者支付定金,消费者要与餐厅协商如果退订,如何退还定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如果协议中写的是“订金”,这就属于预付款性质而非担保性质,是可以退还的。另外,如果饭店在消费者预订时未明确告知只能选择固定套餐而强制推行年夜饭套餐制度,就违反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解决。如果饭店临时加收服务费实质上就是涨价,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行使解除权,要求饭店双倍返还定金。

年夜饭对于每一个消费者来说都有着特殊的意义,消费者虽然有很多途径维权,但是任何维权途径都有时间成本等方面的消耗。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就全面了解饭店的服务内容和商品价格,做到明白消费,理性维权。同时,春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坚决查处春节趁机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让民众吃上一顿有滋有味、幸福快乐的“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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