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对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规律的认识,党中央愈发强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过程中,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新质生产力,已经充分彰显出强大的发展动能。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复杂的、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驾护航。
一、法治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秩序基础
创建并维持秩序是法的基础功能。抛开内容不谈,法具有生成秩序的能力。如道路通行中规定靠右或靠左行驶,并不会有实质区别,在很多社会生活领域中也都存在着“是否规定”比“如何规定”更为重要的问题,法仅凭其存在事实便宣示与无序状态相决裂,法在形式上的调整功能阻却了混乱的降临。因而,在最为普遍、常规的描述中,法首先是政治共同体用以安排、调整和形成人类共同生活的必要组织和统治工具,很难想象在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进程中缺少法的调节会产生什么后果。
稳定的秩序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前置条件。缺少稳定的社会秩序,即便是正常的经济活动都将十分困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更是无从谈起。随着近年来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不断提高的制度供给水平更有能力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良法善治的追求既有赖于在社会生活主要领域实现法律规范的全覆盖,也有赖于法律规范在内容上满足人们对普遍向往的实体价值的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健全了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核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为配套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体系,不仅为创新发展、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了确切的法律指引,也推动科技创新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鼓舞提振了以法治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信心。
二、法治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创新动力
创新既是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征,也是新质生产力跃升的动力来源,然而激活人的创新能力并不是一件易事。法治建设在激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权利义务的配置与公共资源的分配,法律制度能够引导人们的行为。如果某一制度能够将人们多余的精力引导至合乎社会需要、增进公共福祉的事业上,那么其便是值得被称道的。虽然法治建设不可能直接促成技术飞跃,但是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新、推崇创新的氛围,激发人们的创新活力,为创新这座“大厦”添砖加瓦。
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其中便包括由法治引领的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将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在制度层面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破除一切桎梏枷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法治建设在多管齐下激励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扮演着无可取代的重要角色。
三、法治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科创人才
人是生产要素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高素质的科创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第一资源。这类人才往往具备深厚的知识储备和过硬的专业技能,能够在科学认知和技术革新等方面作出原创性贡献,熟练运用新型生产工具创造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要求新时代教育事业要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从教育的“四为”服务出发,在以新质生产力带动高质量发展的当下,各类学校都应反思是否构建起与这一发展模式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以及人才培养结构,在持续不断地输送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要的高素质科创人才方面的供给能力是否完备。
在教育领域加强法治建设——即依法治校,对于实现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旨在让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得以夯实知识基础、启迪学习兴趣、发展思维品质、促进身心健康,从而实现全面发展。学校的内涵式发展需要优化内外部资源,依法治校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内部看,如何对学校不同类型的权力进行有效规范,统筹协调行政与学术、教学与科研,关系到能否在最大限度上激活学校的内部效能。从外部看,社会自组织系统的治理是基于信任机制与互利原则的协调,学校外部组织的协同逻辑,源于利益主体间的权力配置与制约,在于其组织制度与机制的内在关系安排,本质在于主体的多元性和权益体系的规约性。依法治校克服权力分配不均衡问题,在内部形成不同权力的共治局面,也通过对权责边界的规定,实现与不同外部组织机制的协同发展,有助于突破办学质量的瓶颈,培育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人才。
最后,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法治建设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是同向同行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包括法在内的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中国建设之所以能够不断向纵深推进,显然与以新质生产力为重心的高质量发展密不可分,而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又会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本文系安徽省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重大教研项目(2022sxzz062)、安徽省2023年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sztsjh-2023-2-18)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滁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