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军才
高标准农田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国之大者”,一头连着粮食安全,一头连着农民增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滁州打造“百亿斤粮仓”提供了关键支撑。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设高标准农田768万亩、占耕地面积76.3%、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此项工作连续6年被省政府督查激励。2023年我市成功获批全国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粮食总产达95.43亿斤,创历史新高,居全省第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滁州贡献。
一、聚焦“区域化推进”,着力提升建设质量。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越来越高,部分项目区不同程度存在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等现象,必须站在为农民而建高度,以区域化试点为抓手,坚持质量为先,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全过程监管。强化全流程监管,聚焦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推深做实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构建以业务骨干、TIS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群众监督员为主体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网络,确保建设质量。全方位管护。大力推行“任务落实责任化、管护主体专业化、整治管护一体化、督查考核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机制,采取“政府主导+大户自主+群众监督”等方式,健全专职管护队伍,严格落实管护资金,确保有人管、管得好。全社会参与。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监督投诉电话、“农田建设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二、聚焦“高效率利用”,着力扩大聚集效应。为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加快探索“高标准农田+”新模式,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耕地利用管理相结合。持续深化“大棚房”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实现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以高标准农田项目示范区为平台载体,聚集资源要素,着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努力打造长三角高端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造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集中区”。与和美乡村建设相结合。坚持活学活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创建,依托高标准农田加强顶层设计,引导乡村深挖农耕文化、生态涵养、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功能,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美丽家园。与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紧扣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条主线,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破解土地细碎化难题,不断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节本增收。
三、聚焦“多元化筹措”,着力拓宽投入渠道。滁州地处皖东江淮丘陵地带,土地整治难度大,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待建设的农田条件更加复杂,建设成本更高,投入资金更大,必须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确保到202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稳定财政投入。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按比例用于农业农村的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统筹,确保市、县两级财政足额配套。引导社会投入。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等支持政策,大力探索“共建共赢”模式,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投入。充分发挥市县农发集团等平台作用,通过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旱改水指标收益,积极谋划、包装、融资一批重点项目,引入金融活水,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