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第A07版:皖东传真

巡回审判进乡村 主动服务解纠纷

刘绪凯

日前,天长法院铜城法庭前往该市大通镇便东村巡回审理一起因欠付土地流转费、房租引发的案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享受司法服务。

2021年4月,原告某合作社与被告薛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双方约定合作社将本村农户面积262.69亩的土地流转给薛某使用,土地用途为水稻种植套养龙虾等,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约定了相应的费用及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合作社发现薛某不仅擅自改变土地用于种植小麦,还私自改变土地水渠,影响相邻的承包养殖户,多次沟通无果后,合作社起诉至法院,要求薛某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用及两间房屋的租金,并解除合同。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土地流转在该村较为普遍,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不良影响,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合作社所在地大通镇便东村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双方已于日前签订了协议,约定解除合同,双方主要争议点在于租金的给付。薛某承认拖欠费用并改变土地用途的事实,但其称当初承包土地时有几亩不平整地块,村里曾口头答应报销平整费用,并给予每亩25元的补贴。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为更好更快地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当庭做调解工作。经耐心沟通,双方思想逐渐破冰,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薛某承诺5月份将养殖龙虾起获售卖后给付合作社土地流转费、租金等合计3.5万元。

近年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针对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家庭纠纷等类型案件,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选择在当事人住所地、事发地进行审判,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让审判工作“走出去”,打通司法服务最后的“一公里”,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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