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军
清明是我国二十四节气之一,民间俗谚曰“冬至百六是清明”,即从上年冬至开始,过106天就是清明节。“清明”得名,是因为此时处于仲春与暮春之交,气清景明,“万物生长此时,皆清净明洁,故谓之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红杏开时,一霎清明雨”,清明前后大地回春、气候转暖,往往细雨霏霏、和风拂拂。人们缅怀先人、慎终追远,踏青春游、畅享春光早已成为它永恒的主题。因此,这个节日既有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感伤情怀,又有踏青游春、秀色可餐的欢歌笑语,是一个极富特色的节日。国有史,郡有志,“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地方志是我国特有的文化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连接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当下与未来。清明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我们可以通过地方志看到安徽悠久、丰富的清明习俗。
一、《杏花村志》
唐代杜牧所作《清明》,不仅是描写清明最著名的诗篇,也让杏花村家喻户晓。由于具有极高的文化内涵和品牌价值,杏花村的确切地点长期众说纷纭。清康熙年间,郎遂编纂池州《杏花村志》十二卷,被收入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四库全书》。郎遂,贵池(今池州)杏花村人,清代文学家、诗人。少年由诸生入太学,以诗文名于时。郎遂无意仕途,出于对乡土的热爱和文化的传承,自康熙十三年(1674)开始编纂《杏花村志》,历时十一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夏授梓成书,保留了乡土记忆,传承了乡村文明。地方志一直在发挥着堪存堪鉴的功用。以志为证,池州杏花村止诉息争,赢得正宗之名。本世纪初,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杏花村”商标使用权及归属纠纷,历时10年,北京高院主要依据《杏花村志》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杏花村”旅游服务商标终落池州。
二、祭祖扫墓
清明节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祭祖扫墓。春光正好清明时,柳絮青冢寄哀思。清明节期间,家家户户都要扫墓祭祀、缅怀祖先。宋代定制,从“寒食”到“清明”祭扫三日,太学放假三日,武学放假一日。2008年,清明节被确立为法定节假日。《滁州市志·风俗》记载:扫墓时,要除草整枝、添土盘坟、戴坟茔帽、压幡(即在坟茔帽下压白纸条)。历代在清明祭祖之时,还要祭祀功臣及“清官”、忠烈之士,这也是现在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的传统习俗的先河。地方志在资治育人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金寨县志·人物》中,简表记载县团级以上革命烈士221人,已故省军级红军干部24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因公殉职人员11人;名录中记载县团级以上的革命烈士和新中国成立后已故红军干部168人。现在,每年清明节前夕,安徽的各级机关单位、学校、人民团体会组织人员前往烈士陵园敬献花圈,祭扫烈士墓,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三、踏青插柳
清明时节,春光明媚,“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山川四野一派万象更新、生机勃勃的景象。由于古时清明上坟大多都要到郊外去,家人朋友们聚在一起共同哀悼完逝去的先人之后,往往都会选择在这春光明媚、草长莺飞的田园野外赏春光、享春游,好好地放松一番,而且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能够减轻内心的悲伤。在这一天,到户外踏青,在气清景明中让心神与春光快意相融,清明踏青的习俗也逐渐流传了下来。柳作为一种避邪的吉祥植物,无论是民间传说还是史籍典章的记载,清明节插柳总是与避免疾疫有关。春季气候变暖,各种病菌开始繁殖,人们在医疗条件差的情况下把健康的希望寄托于柳枝。清明戴柳、插柳的习俗早在唐代就有了。宋元以后,特别到了清代,清明插柳的习俗非常盛行,人们踏青玩游回来,在家门口插柳以避免虫疫。有的成年人直接将松柳簪在头发上,儿童则将柳枝编成圈戴在头上。泾县称清明为“插柳节”,寿春清明,家家插柳。《安徽省志·民俗志》记载,淮北地区有俗谚“清明不插柳,死在娘家大门口”,又说,“清明不戴柳,死了变黄狗”。
四、清明饮食
清明前后正是冷暖空气冲突激烈的时候,势力减弱的北方冷空气和南方的暖湿空气常常在长江一带交锋,致使江南地区常常“乍暖还寒晴复雨”。俗语“春捂秋冻”“吃了端午粽,才把棉衣送”。宿州人有清明早上吃煮鸡蛋的习俗,《宿州市志·社会》记载:是日家家煮鸡蛋、喝菜汤,以取寒食之意。俗称“清明不吃蛋,穷得乱打战”。皖西、皖南一带,清明节则到田野采马兰头做菜。《黟县志·社会》记载:清明日,兴采食野生马兰头。俗谚:“清明吃一根,到老(眼睛)都不昏;清明吃一夹,到老都不瞎。”清明节中午,安徽各地就地取材,有些地方吃“粉蒸菜”,此系用茼蒿类新鲜菜拌米粉,加油盐蒸熟即成。有的地方是吃“清明果”,该果用面粉、白糖、芝麻馅做成,小孩最爱吃。今天还保留着清明禁火吃冷食的习惯已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