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8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南谯法院为11名工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4万元

本报讯 “感谢法院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工友苏某激动地说道。前不久,南谯区法院为11名劳务工人集中发放了执行款14万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2022年,原告苏某、杨某等11名工人在被告滁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小区从事装修工作,装修结束后被告公司拖欠苏某等11名工人工资款一直未给付。2023年9月,经南谯区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苏某、杨某等11名工人工资款1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拖延不履行,11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该公司报告财产状况,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公司拒不报告,也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更是拒接法院电话,玩起了“消失术”。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并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日,执行法官辗转寻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新号码”,并尝试拨打该号码,程某接听了电话。随即,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传唤,程某如约来到法院。调解室内,程某表示“我没有钱支付工资,也已做好被拘留准备,这次来就没想着回去”。见程某态度强硬,执行法官依法对程某作出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眼看即将被送进拘留所,程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联系家人。3月20日,程某家人来到法院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款14万元。

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与财务人员迅速与银行对接,加班加点核算每个工人应发工资款,当晚通知到每一位工人,让他们提前准备好领款手续,保障第二天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起涉11名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得到全额兑现。

(吴丽君 王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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