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第A06版:副刊

刘万福:推动中国法治 进步的滁州籍律师

——写在“江苏省十佳律师”刘万福著作《律行天下》出版之际

□冰 青

刘万福何许人也?

坐在我面前的刘万福,如果素描起来,寥寥几笔勾勒的,一定是一位思想者眉宇间的深邃、目光里的凝思、神情里的沉着,以及浑身上下显露的知性、睿智和干练的智者形象。不久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他的大作《律行天下》,这本书被出版社评为“十佳畅销好书”,又被国家图书馆采购收藏。读其书,更读其人。刘万福的大半部人生,都浓缩在《律行天下》里。全书的五个部分,“路”是历程,“思”是辨析,“案”是律政,“评”是衡量,“悟”是通达。读《律行天下》,就是读刘万福,抑或,读刘万福,不得不读《律行天下》。

刘万福是滁州籍的农家子弟。凭着难以想象的坚强意志,凭着永不言败的奋斗信念,凭着孜孜不倦的求学态度,凭着把生命融入事业的顽强和执着,硬是从医学中专起步,完成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连跳,横跨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国学、管理学、教育学七个学科,成为国内名闻遐迩的法律专家和一级律师。他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讼等各类案件将近1800件,其中数十起案件因推动中国法治进步,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今日说法》《中国律师》《今日中国》(英文版)、《人民法院报》及澳大利亚《人报》等众多中外媒体广泛报道。在他的律师生涯中,创造了多个第一,不仅让圈内人士刮目相看,也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他在江苏省会南京创办了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首例“性权利”精神赔偿案件取得胜诉,被海外媒体评价为“划时代的判决”“彰显中国法治进步”;代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状告“120”特种行业责任赔偿案件,这场诉讼直接引发了全国“120”体制机制变革和重塑,拯救了无数病人的生命。因其对法治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和成就,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授予他“江苏省十佳律师”称号。

(一)

学行天下

刘万福出生在安徽省滁州市北部三十公里处的明光市张八岭镇。童年时光和少年时代,留给他的最深记忆,就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他身体孱弱,曾因贫血昏倒在学校操场上。贫穷和苦难,愈发磨砺他的意志,对书本和知识的渴求,到了痴迷忘我地步。常常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光看书学习到深更半夜,被父母催促睡觉还恋恋不舍。暑假期间,参加队里的劳动,休息间隙,他就趴在地上赶写作业。1981年,他以远超重点高中的分数,进入一所中专卫校学习。三年之后,他被分配到地区防疫部门工作,从事全地区环境卫生监督和检测。这期间,他撰写的有关调查报告,被省里评为优秀论文。这样下去,刘万福的人生轨迹就可以沿着体制规划好的路线平稳而安逸前行,而他却选择了另一条挑战自我、挖掘潜能的突围之路。

1986年,他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经过三年炼狱般的苦读,顺利拿到法律专科毕业证。1990年,他又趁热打铁,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以超出分数线30多分的成绩一举博得国家律师资格。1993年,继续参加法律本科自学考试,于1998年毕业,并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为了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1998年,他参加了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生班学习;2000年,参加了中国社科院“心理学”专业学习;2009年,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班学习;2010年参加了东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被授予硕士学位;2018年考入马来西亚亚洲城市大学DBA学习,三年后获得博士学位。其间,他还前往美国福特汉姆大学、德国下萨克森州管理学院游学,到香港大学培训班深造。

值得一提的是,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还为女儿树立了楷模。女儿一路读到博士,毕业于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专业。先后考取纽约律师资格、新泽西州律师证、美国联邦法院出庭证,拥有中、美两国双重律师执业资格。

学行天下,学必所得。刘万福从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开始,到1994年,就获批四级律师,1998年晋升三级律师,2005年被评为二级律师,2011年跃居一级律师,达到业内最高职称。2012年至今,被南京农业大学聘为兼职教授。2006年底,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个人制律师事务所——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这是当年江苏省直38家律师事务所中唯一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开创性、标志性意义。

(二)

法行天下

在刘万福三十年的律师生涯中,办理将近1800起各类案件。要是把这些卷宗草草翻阅一遍,无疑也是个浩大的工程。而无论哪个案件,无不倾注刘万福大量心血、汗水、智慧和力量。可以想象和揣摩,刘万福为了这些案件,夜以继日地阅卷,马不停蹄地奔波,历经艰难地会见,千辛万苦地取证,蛛丝马迹地搜寻,绞尽脑汁地思索,唇枪舌剑地交锋,据理力争地辩论,以及受到的种种白眼、刁难、推诿、敌视,乃至人身攻击,当然也会有陷阱、构陷和诱惑。无论案件有多么复杂、多么疑难、多么严峻,刘万福只要一接手,就会全力以赴、殚精竭虑。他认为,国家的法律构架设计,律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这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律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价值和文明的正义力量。

在刘万福的《律行天下》里,他精心挑选了有代表性的32个典型案例,我逐一研读,觉得个个精彩纷呈,件件值得称道。不少案件,有的是开创性的“第一”“首例”,有的是“具有划时代意义”,有的则直接触发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有的极大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和提升。限于篇幅,这里只能列举一二,从中窥一斑而知全豹。

首次状告“120案件”:

触发特种行业体制机制纠错

2001年5月29日上午,南京知名高校教授夫妇的32岁儿子在家突发疾病。女教授先后3次拨打“120”求救,可救护车却在半小时后才姗姗来迟,而教授夫妇的居所距离急救中心仅有1.3公里路程。前来的医生并没有采取积极救治措施,收取120元出诊费,开了一份死亡证明就离开了。悲痛之余,教授夫妇慕名找到万福,委托其作为代理人处理此案,刘律师在充分调查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代理教授夫妇将“120”告上了法庭。这是国内首起状告“120”特种行业责任赔偿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刘万福在诉状中指出:打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教授儿子讨还公道,也是为当年600万南京市民的“生命绿色通道”要一个说法。在法庭上,刘万福运用大量证据,全面、科学地分析并指出,本案中的“120”急救中心由于其设施、观念和制度上的陈旧、落后及违法,不能及时行使自己的职责救出病人,反而因为延误救治导致病人死亡的事实,表明“120”过错十分明显,依法应当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不仅是为了教授夫妇,同样也是为了避免这类悲剧再次发生。

刘万福的代理意见,受到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判决书明确指出:这起案件的意义,不仅是维护教授夫妇的合法权利,对现行医疗急救系统的设施、观念及制度的审视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文明的促进,更重要的是,全社会每个需要医疗急救的人都将从此案中受益。案件审理期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特邀刘万福作为《时空连线》嘉宾,节目在央视一套、二套、四套连续播出。这起案件,直接触发“120”体制机制的改革乃至重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官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全市急救网络、增加设备等。全国各地纷纷仿效南京急救系统分散急救点,确保居民十分钟内得到“120”急救的科学改革,完善了“120”体制机制。

首例“性权利”精神赔偿案件:

推动中国法治人性化进程

对于含蓄内敛的中国人来说,“性”似乎是一个让人难以启齿的词汇和话题。在六朝古都南京,刘万福就鼓励一位“性权利”受到侵害的女性勇敢站了出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开启了“性权利”精神赔偿的先河。

案件并不复杂:2001年4月27日,南京市某单位垃圾自卸车在倒车时将滁州去南京打工的张某撞倒,致使张某左骨盆骨折,尿道断裂,经多家司法鉴定,性功能完全丧失。刘万福在代理案件后,说服张某妻子接受他的特别代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丈夫一起为自己的幸福去讨回公道。审理案件的法官全部接受了刘律师的人性化科学观点,判决被告在赔偿张某10多万元经济损失的同时,赔偿了张某妻子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方没有提起上诉,此判决书就此生效。

这场维护妇女权利的特殊官司霎时轰动了社会,在中外法学界、性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被称为“划时代的判决”。澳大利亚《人报》以此案为例,证明中国法治人性化进步。《中国妇女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知音》杂志、上海东方电视台等国内媒体均作了连篇累牍报道。本案被中国检察学会评为“2002年度中国民事审判十大重大影响案件”之第二位,称其为最具“人性化”的判决。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开办的《律师视点》电视节目专门派出编导记者到南京采访刘律师,制作《性权利》专题片在全国播放,香港《凤凰卫视》将此片向全世界转播。这起全国首例“性权利”胜诉案,后来被全国众多大学法学院系研究生作为经典案例研究学习。

这件载入中国法治和法律史册的案件,不仅仅是刘万福和张某夫妇三个人的成功,更是中国司法审判的重要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司法文明人性化在实践中的显著进步。

(三)

德行天下

刘万福的执业理念,可以理解和概括为他所倡导、践行和坚守的“德行天下”。

2004年,陕西省丹凤县一名身有残疾的青年沈某来宁打工,其凭借自己拉面好手艺,在南京市某区某条街道上租房开起了拉面馆。当地人裴某,欲强行占用沈某的小屋。沈某不从,受到裴某殴打,奋起反抗中致裴某重度颅脑损伤。结果,沈某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身无分文的沈某家父找到刘万福请求帮助,刘万福毅然决定免费为沈某提供法律援助。结果沈某被判处5个月拘役,很快得到释放了,而裴某被追究法律责任。

像这种为经济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官司以及象征性收费的事情,在刘万福律师事务所里已经司空见惯、不胜枚举。为更方便、更周到地服务广大群众,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开通了“400”免费服务热线,为全国听众提供免费咨询。一次,一位讨薪打工者咨询刘万福后,拿着他的名片去讨要工钱,欠薪方看到名片,乖乖地付给了讨薪者薪酬。类似案例,发生数十起。“刘大律师的名片值钱”,这是在南京打工圈子里流传的一句话。刘万福还十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困济危,捐资助学,处处奉献一个律政人的爱心。2012年,在南京农业大学成立110周年之际,他在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法律系设立了“刘万福奖学金”,以支持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年轻学子。这一设立,就坚持了十年之久。

刘万福一直对“人性”与“灵魂”进行深入的思考。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务实简朴、清静无为深以为然。作为知名大律师,他并不缺钱,却在南京租房而居,骑着自行车上下班,一日三餐米饭馒头足矣。他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的生活方式,认为很符合“大道至简,道法自然”的理念。在“俭以养德”等观点的不断熏陶下,简单、纯朴的生活让他的身心处于宽松祥和的状态,内心坦荡,无欲则刚,以一个纯真、纯朴、纯粹的人的形象,站立在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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