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8日
第A08版:专题·公告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m2(亩) 规划用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年限 (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物要求 (限高)

CR2023-42 17607.48平方米 (合26.41亩) 商业用地 0.5-1.2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商业、配套用房等24米内 40 拍卖转挂牌 878 878 20

CR2023-43 4666.3平方米 (合7亩) 商业用地 0.5-1.2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商业、配套用房等24米内 40 拍卖转挂牌 228 228 10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CR2023-42号,位于炉桥西路北侧(鑫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斜对面)、规划徐林路东侧、定城镇城南社区居委会西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临空地,西临空地,南临炉桥路绿化控制线,北临空地。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面积:17607.48平方米(合26.41亩)。依据县规委会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3〕96号)。

宗地二:编号为CR2023-43号,位于炉桥西路北侧(鑫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斜对面)、规划徐林路东侧、定城镇城南社区居委会西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临空地,西临空地,南临炉桥路绿化控制线,北临空地。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面积:4666.3平方米(合7亩)。依据县规委会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3〕97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本次出让的CR2023-42号宗地为汽车检测项目用地,CR2023-43号宗地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项目用地,参加竞买人须持《汽车销售服务4s店项目投资协议》和县规委会审议的规划建设方案参加竞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票据;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公开出让方式

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一)拍卖出让

1、参加拍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8日17时。

2、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人)或三家(人)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人)或三家(人)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3、拍卖会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整。

4、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5、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转挂牌出让

1、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2、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1月29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7时。

3、宗地转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9时至2024年2月8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4、转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5、转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1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CR2023-43号宗地须严格按照汽车销售服务4S店标准投资建设,不得低于4S店标准。参加竞买人须承诺如达不到4S店标准即视为违约,土地竞得人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4S店标准,如3个月内不能完成整改,竞得人按照土地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参加CR2023-42号宗地竞买人,须承诺按汽车检测线最新标准建设;场区建设规划设计须符合该区域定远县汽配城规划要求。

(三)为保证该区域定远县汽配城整体规划的统一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CR2023-42、CR2023-43号宗地竞得人提供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把关,保证区域建筑风格统一,建筑物须含亮化设计。

(四)土地竞得人须提供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定城镇政府负责地块上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土地成交后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等相关工作。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系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934009010033516148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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