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天长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制度,以行政复议诉讼衔接配合、行政应诉质效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依法行政制度健全完善、推进诉源治理为抓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天长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23年9月印发《天长市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4条,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目标。2023年,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通报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研讨重大疑难案件4次,统一裁量标准,为行政机关执法履职提供法律支撑。常态化组织庭审观摩,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纠错案件追责问责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败诉率等指标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并严格考评。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制定《天长市人民法院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天长市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利用“府检”平台,采取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市场监管、工伤认定、城乡规划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联合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先后3次对全市19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落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措施,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推进提升出庭应诉质效。印发《天长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加强应诉能力建设,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常态化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通过“府院”平台加强庭前沟通、庭中引导、庭后化解,助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庭前了解案情、庭中参与案审、庭后过问案调。2023年以来,天长法院开庭审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17件,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基础上,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为10件,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总数的58.82%。
助力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职能作用,推行执行款物公证提存保管机制,提高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检察环节涉案资金等提存公证,切实解决罚金执行难、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难、民事赔偿到位难等问题,促进了诉源治理。探索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包括立案送达、查询管控、财产调查、案件回访、参与执行、案款提存等辅助事务,助力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郝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