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8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有权可抵 有物可押 有资可用

全省首批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在天长颁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邓忠航 王 琼)“以前向银行贷款要拿房产等进行抵押,现在办了证,相当于有了‘户口簿’,有效解决了发展过程中贷款难、抵押难的问题。”11月3日,天长市华云百合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云在拿到全省首批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后激动地说。

当天上午,该市举行了农业生产设施登记颁证暨抵押贷款意向签约仪式。颁发仪式上,6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拿到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并与建行天长支行签订抵押贷款意向书。据悉,该证相当于为农业生产设施“上户口”的同时,更是为新型农业主体融资难打开了“新窗口”。

“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天长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抵押贷款工作进入新阶段。”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融资担保办公室潘其乐告诉记者,贷款难、抵押难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自今年9月,天长市获批开展全省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以来,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各项基础工作,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开发,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推动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

据了解,此次颁发的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是指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畜禽养殖舍申请物权登记。在申办所有权登记证后,即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既保障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让他们“有权可抵、有物可押”,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激发了生产活力,增强了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中小农户增收致富的能力,对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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