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椒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减肥治疗留下疤痕后索要赔偿款而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1年,胡某某在医师艾某某处采用埋线减肥法进行减肥治疗,治疗后,胡某某埋线处留下了疤痕。此后,胡某某以疤痕导致其长期失眠患抑郁症,对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等为由多次要求艾某某赔偿其损失。艾某某多次给付胡某某共计235万元。2022年12月,胡某某再次要求艾某某给予补偿,艾某某拒绝并报警。艾某某认为已经给付胡某某的23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原告艾某某表示,因被告多次对其进行骚扰与胁迫,其迫于无奈才多次向被告支付钱款,被告的疤痕并未实际影响其工作和生活,被告向其索要的金额并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被告胡某某则辩称,因原告治疗的失误导致自己留下疤痕,对其精神与身体均造成损害,原告向其支付补偿款是理所应当的。双方当事人争论不休,对立情绪严重。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双方诉累,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询问双方调解意向,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围绕损伤程度、责任划分、补偿数额等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沟通、理性协商。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劝说调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协议约定,被告胡某某返还原告艾某某90万元,于调解协议签订时已支付76万元,剩余14万元将按期付清;如胡某某不按期付款,原告艾某某有权要求被告胡某某按总额100万元承担返还责任。
(徐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