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2023年8月30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