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8日
第A03版:言论

远离“帮信罪” 拒绝做“帮凶”

□刘天放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治理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该罪名又称“帮信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调研报告指出,帮信罪案件数量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案件类型以“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案件为主,占帮信罪案件总数近八成;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明显。调查发现,在一些网络社区,很容易就能找到所谓“在家就能做”的“兼职”,但或许不小心就会落入“帮信”的陷阱。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不少犯罪分子恣意以信息网络为媒介,从事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由于犯罪行为的隐蔽性、方法的智能性和空间的虚拟性,往往难以有效打击和追查,对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严重危害。遗憾的是,有人犯了“帮信罪”却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

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调查发现,深陷“帮信”的人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主观恶意不大;二是受利益驱动明显;三是法律意识淡薄。可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或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最终触犯法律,实在可惜!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尽管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有人不知不觉地掉入了陷阱,成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可见,“帮信罪”呈年轻化趋势必须高度重视,这需要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三观,莫让自己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因为“一时失足而成千古恨”。事实证明,“帮信罪”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哪怕是青少年,也要防范,一定要远离“帮信罪”,拒绝做“帮凶”,这也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牢记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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