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
百姓事,无小事。“无讼村”建设工作,是奉贤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进村的一次深度融合。近年,奉贤区法院在南城社区设立多个“无讼村”示范点,以点带面,真正将矛盾纠纷处理在诉前、化解在萌芽。成功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快捷解决机制,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在源头前端化解,诉前调解“多、快、好、省”的优势逐步凸显。
“无讼村”建设,通过开展“下沉式”多元解纷、“线上化”诉调对接、“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地气”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形成止讼、化讼、少讼直至无讼的良好社会氛围。“无讼村”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到村落脚、往乡土扎根,以司法服务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
立足源头治理,阻断纠纷发酵“做减法”。镇村矛盾纠纷类型不尽相同,但哪一条解决问题的道路才是当事人的最优选择,“无讼村”的建设尝试回应这一命题。无讼村建设,一改以往的矛盾上交、被动调解的治理模式,对矛盾纠纷进行周期排查,对矛盾提前介入干预,降低矛盾成讼风险。矛盾均在“发酵”阶段进行研判分析、实施干预,力求在“发酵”阶段化解矛盾,不让经过“发酵”的矛盾纠纷“上交”,降低矛盾纠纷成讼风险。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法院在“无讼村”建设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建立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多渠道调解模式,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乡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法院在村委会设立诉调对接和诉讼服务工作站点,充分发挥驻村法官的作用,通过在村设立诉前和解工作站、指派专人开展诉前和解工作,人民法庭与乡镇、社区调委会、专业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贴心司法服务。
乡村和谐,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无讼村”建设,使人民法院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主动了解基层社会矛盾解纷的“地方性”需求,真正把司法服务落到村民“家门口”,送到村民“心坎上”。
“治理有效”作为推动乡村和谐的保障性要素,治理有效是基础和根基。“无讼村”治理模式,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尝试,“瞄准”矛盾纠纷最重要的发现、解决、预防三个节点发力,重点开展“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工作。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达到镇村辖区内诉讼案件明显减少的效果,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