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怀远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滁州作为农业大市和我国农村改革主要发源地,七年来,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新征程上,滁州仍将继续凝聚力量、激荡豪情,聚焦“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奋进目标,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此,我们要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促进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有效实现形式。要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加快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路径。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服务,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着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这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要利用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整市试点的机遇,完善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新机制。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加大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整治入市力度。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要积极稳妥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要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的是经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形成的新的经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清产核资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置,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活动职能。强化承接主体培育,推动主导产业发展,规范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县级“三变”项目库。要推动县级探索制定“三变”改革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指导和管理;健全推广“保底收益+分红”的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不断探索“三变”改革新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形式盘活资产资源资金,壮大集体资产,提升农村“三变”改革质量,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四是着力构建农业高水平开放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包含制度型开放在内的更高水平开放。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同样需要构建更加稳健与高效的贸易和开放政策体系。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政策创新试验,搭建农业对外交流基地,建设优良品种引进基地,培育农业跨国企业,发展农业对外合作经贸服务体系。要建立健全农业对外开放机制,积极搭建各类农业“走出去”对接平台。加强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多渠道农业合作沟通网络。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参加“皖企赴津巴布韦合作开发联盟”“皖与以色列合作联盟”,支持企业参与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和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引导境外企业和我市“走出去”企业入园发展,培育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要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要积极培育农业外贸主体,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孵化培训,促进农业外贸行业发展。总之,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我们要通过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格局的农业发展新战略和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有力推动农产品贸易由大变强。
(作者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