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0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夫妻分居已十年 诉请离婚获判准

本报讯 一对夫妻因婚后性格不合,常争执、打架。后女方离家外出工作,现诉请离婚,被法院获准。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

李某(女)、吴某于1996年6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双方因性格不合时有争执,经常吵架直至打架,无法过家庭生活。2011年4月李某离家赴外地工作,夫妻分居生活至今已十年之久。根据法院案件检索查询,李某曾于2021年8月23日到法院诉请离婚,因未能举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于同年11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至今,且再无沟通,李某再次诉请离婚,希望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以感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双方在婚后时有矛盾,李某单独赴外地工作多年。在2021年11月12日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后,均未努力修复夫妻感情,且处于分居状态,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李某再次诉请离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开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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