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艳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技术作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有力支撑,精准契合了乡村治理需求,为现代化治理手段下沉到乡村治理实践提供了支持,成为重塑乡村治理格局的动力引擎。
一、理念层面:突破传统束缚,强化多元共治
根深蒂固的传统治理理念具有很强的影响力,成为了数字治理理念内化于乡村治理实践的阻滞因素。不仅是部分基层干部缺乏数字化思维,农民对数字治理的接受和认同感不足,而且村委会、乡镇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等诸多主体,仍然存在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现象。因此,需要突破传统治理理念束缚,强化多元共治。一方面,要加大数字治理理念的推广和宣传。使基层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各类治理主体全面认识和理解乡村数字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层面上认同和接受,继而升级为实践中主动运用这一工具的行动自觉,主动运用数字治理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多元共治理念的塑造。数字治理强调高效协调政府、社会组织、农民及市场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突破信息共享的空间局限,破解治理供需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耦合。
二、能力层面:提升数字素养,注重人才培养
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农民群体的数字素养得分为18.6,与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差距达37.5%,显著低于其他职业类型群体,比全体人群平均值低了57%,并且老年人正遭遇“数字鸿沟”,数字素养得分逐步下降。目前,乡村数字化专业人才也极为短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是常态,严重制约了数字治理效能。因而,各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和治理能力至关重要。一方面,要提升农民的数字素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农民的数字教育和培训,尤其是针对留守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要探索适宜的渠道和方式,强化数字化思维,使其掌握参与数字治理的基本技能,破除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另一方面,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通过政府政策倾斜、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式增强乡村对专业化人才的吸引力,拓宽专业人才引进渠道。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与高校、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等合作,培育本土专业化人才。此外,要注重提升基层干部数字化治理能力。针对基层干部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培训体系,通过线下乡镇分党校、线上“微党课”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提升基层干部的数字素养和治理能力。
三、基建层面:加强设施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由于受经济发展、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乡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存在短板,与城市地区有较大的差距。据2022年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22年6月,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2.9%,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8.8%,低于城镇24.1个百分点。我国城镇网民规模达7.58亿,占网民整体的72.1%;农村网民规模达2.93亿,仅占网民整体的27.9%。2021年9月,中央网信办联合农业农村部、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明确提出在数字乡村总建设框架基础上要不断加快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治理基础。因此,要加快数字治理平台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夯实乡村数字化治理基础,持续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乡村治理供需对接。深耕数字惠民工程,加快乡村“双基共建”建设,持续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
四、制度层面:完善治理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乡村数字治理能否有效落地,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至关重要。国家在数字乡村、数字治理等方面,已经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形成了有力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撑。但是,很多地方的乡村数字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治理机制不健全,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面临着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模糊不清、“技术霸权”、“数据暴政”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数字化治理的进程。因此,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数字治理的体制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健全配套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办法,明确数据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防范数据泄露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健全和完善治理主体的联动机制、反馈机制、防范机制等,发挥各主体地位作用,扎实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
(作者单位:中共全椒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