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
第A08版:要闻·公告

定远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受炉桥镇大陆社区委员会及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委托,参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编号为JTGY2022-5号,位于炉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一路东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龙雨路,西至胜铝弘公司用地红线,南至空地,北至江苏豪派公司选址用地红线。土地所有权人为:炉桥镇大陆社区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1年第29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滁〔2022〕14号),用地面积为10037.25平方米(合15.06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7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85号)。

宗地二:编号为JTGY2022-7号,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集聚区G328西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G328道路红线,西至岱山水库西干渠,南至岱山水库西干渠,北至现状建筑。土地所有权人为: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2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2号)、定远县2022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5号),用地面积为6183.8平方米(合9.28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定远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168号)。

宗地三:编号为JTGY2022-8号,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集聚区G328西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安徽力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用地红线,西至空地,南至安徽力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用地红线,北至岱山水库西干渠。土地所有权人为: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2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2号)、定远县2022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5号),用地面积为11837.12平方米(合17.76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定远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167号)。

宗地四:编号为JTGY2022-9号,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集聚区G328西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G328道路红线,西至安徽力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用地红线,南至空地,北至岱山水库西干渠。土地所有权人为: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2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2号)、定远县2022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5号),用地面积为7002.34平方米(合10.5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定远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167号)。

宗地五:编号为JTGY2022-10号,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集聚区G328西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西至村级道路,南至空地,北至安徽力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用地红线。土地所有权人为: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2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2号)、定远县2022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5号),用地面积为80985.43平方米(合121.48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定远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167号)。

宗地六:编号为JTGY2022-11号,位于池河镇东部产业集聚区G328东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西至G328道路红线,南至空地,北至空地。土地所有权人为:池河镇七里河村民委员会。该宗地经定远县2022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2号)、定远县2022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皖政挂滁〔2022〕15号),用地面积为31586.66平方米(合47.38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2〕169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文件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亩)

规划用途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物要求JTGY2022-5 10037.25平方米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120.5120.51JTGY2022-7 6183.8平方米

(合9.28亩)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74.374.31JTGY2022-8 11837.12平方米

(合17.76亩)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142.1142.11JTGY2022-9 7002.34平方米

(合10.5亩)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84.184.11JTGY2022-10 80985.43㎡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971.9971.91JTGY2022-11 31586.66平方米

(合47.38亩)

工业用地≥1.0≥40%≤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265.4265.41

二、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上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村镇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照地块所在行政区域同类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

三、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四、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8、中国人名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9、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书》。

五、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规范》(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JTGY2022-5、JTGY2022-7、JTGY2022-8、JTGY2022-9、JTGY2022-10、、JTGY202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和报价期限

(1)JTGY2022-5、JTGY2022-7、JTGY2022-8、JTGY2022-9、JTGY2022-10、JTGY202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3年2月4日8时;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7时。

(2)至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3年3月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挂牌竞买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0时。至报价截止时间,参加竞买人有意向继续报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报名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出让监管股。

(5)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六、《成交确认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土地所在行政区域镇政府对出让合同实施监督履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见证方。土地竞得人延迟或拒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单方面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扣除竞买保证金,并有权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七、成交价款缴纳

(一)JTGY2022-5、JTGY2022-7、JTGY2022-8、JTGY2022-9、JTGY2022-10、JTGY202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宗地移交方式

(一)JTGY2022-5、JTGY2022-7、JTGY2022-8、JTGY2022-9、JTGY2022-10、JTGY202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及其他费用后,30日内土地所在行政区域镇政府和土地所有权人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状净地移交土地给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开竣工约定

(一)JTGY2022-5、JTGY2022-7、JTGY2022-8、JTGY2022-9、JTGY202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二)JTGY2022-10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三)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十、其他特别约定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宗地范围内规划方案一经批准竞得人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土地所在行政区域镇政府和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出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征地补偿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并在成交后协助县自然资源局为竞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

十一、本次出让由土地所在行政区域镇政府和土地所有权人委托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4888621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号:934009010033516148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4日

2023-03-06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3〕6号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87296.html 1 3 定远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出让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