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30日
第A05版:来安新闻

门诊也能报销,新冠救治更有保障

“门诊也能报销,此次因新冠感染,门诊拿药花了57元,医保报了41元,自己只付了16元,既方便我们在家门口门诊治疗,也减轻了我们新冠患者的负担,让我们老年人增强了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底气!”来安县张山镇64岁的居民尹克芳对“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赞不绝口。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来安县医保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全面快速做好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及时学习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组建了工作专班,放弃元旦假期,快速推进实施,组织完成全县医院确定、系统配置、联调联试。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将文件政策通知传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做好培训指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做好宣传引导,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以最快的速度实现了门诊救治保障工作落实,同时,县医保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中的问题,保障了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近日来,该县享受新冠门诊救治患者达500余人次,报销4万余元,新冠感染门诊医疗保障效果明显。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将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70%,将惠及全市41万参保职工、居民。”来安县医保中心主任马竞研表示,新冠感染门诊救治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县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同时,对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特殊情况,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下一步,县医保部门将强化对医保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加强对大型检查阳性率、门诊人头人次比、不合理用药处方等的监测,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王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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