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田家斌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讲到“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应当冲在前沿。联系我县社会治理现状,就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强化治理重点,解决创新中无所作为的问题。
一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治理创新。从涉及民生小事入手,探索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治理模式,推进人口治理城市化进程,寓治理于服务之中,解决流动人口中不稳定不和谐等问题。二要推进特殊人群帮教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推动特殊人群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落实特殊人群帮教治理责任,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三要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治创新。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纳入发展规划,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处理好整治、服务、治理和发展的关系;落实旅馆、烧烤店、网吧等场所信誉等级化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四要推进虚拟社会建设治理创新。注重研究互联网内在规律和规划,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同时,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掌握网上斗争的主动权。
二、强化治理机制,解决创新中单打独斗的问题。
一要推行社会治理责任制。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推动建立地方规章等形式,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社会治理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三要完善信息导控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动情报信息从战术应用到战略应用、从操作应用到决策应用、从表层应用到深层应用的转变。
三、强化治理方式,解决创新中无从下手的问题。
一是以提高认识为关键牵动创新。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提升广大民警的紧迫感,树立社会治理创新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二是以深入调研为基础带动创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组织专门调研小组,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社会治理服务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解决措施和办法。三是以抓住试点为前提推动创新。在深入调研并取得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若干个创新项目示范单位进行试点,不断完善创新举措。
四、强化治理氛围,解决创新中消极盲从的问题。
一是建立社会治理创新奖惩机制。对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并付诸实际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思路不清、墨守陈规、不能创新性开展工作的,要实行淘汰制。二是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大力支持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首创精神,培养公安创新人才。三是对创新示范点上的成果进行科学考证。重点考证其合法性、操作性和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对好的创新成果,及时进行全面推广,并纳入常态化治理机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