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阳
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国家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贫困村脱贫后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脱贫村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有政治高度和政治自觉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而实施的重要战略,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
全面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就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等进行了深刻阐释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根据党的十九大安排,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脱贫村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全面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体系完整、理论厚重、思想深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贫困村脱贫后转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了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当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全面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时代的到来。
全面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号召。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不断地动态变化着,需求从“房、粮、水、电、医、教”等基本层面向“有品质的生活”的更高层面提升,这也要求我们加快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解决了“行不行”的问题之后着力解决“好不好”的问题,通过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形成的累累硕果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动态需求。
二、脱贫村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要突出重点
脱贫村作为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最末端,必须紧密结合村情实际,突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围绕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抓好贯彻落实。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和重中之重,没有农民家庭的稳定增收,就没有乡村振兴。以本人曾经任职帮扶4年的定远县炉桥镇李巷村(脱贫村)为例,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一是要靠稳定就业,1个人口在盐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月收入一般在3500元以上,这是比较可观的;二是靠发展特色种植业,以草莓种植为例,在解决技术和销售的基础上,一亩草莓一般年收入在5万元至7万元;三是靠发展特色养殖业,如定远猪、湖羊等特色养殖,收入总体较好。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方向性考虑可以上述三个方面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农民参加集体股份收益分红,发展观光体验农业、农村电商新业态等。
二是围绕提高农民素质抓好贯彻落实。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着力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培训来提高农民的素质:一是抓就业能力培训,使“农民变工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捷径。二是抓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培训,重点是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快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型。三是抓文化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广大农民文化底蕴。四是抓法治培训,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整体提升农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围绕优化美化生态环境抓好贯彻落实。乡村环境美不美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农村生态环境优化美化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困后对高品位、高质量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脱贫村的一般特点来看:一是要根据脱贫后的实际特点抓规划,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保护并利用好山、水、林、田、湖、草等这些自然资源,可以结合农村土地增减挂项目对“空心”自然村进行整合,对一些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等加强保护,充分体现“一村一风貌”的乡村特色。二是要按照“两强一增”要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对一些贫瘠、分散的耕地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这样既可以保护耕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可以提高粮食总产量,利于打造出现代农业田园风光。三是要解决好农村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肥料农药污染、生产生活垃圾、厕所、牲畜粪便、秸秆处置等问题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顽疾,必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加以综合治理。
四是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依法治理能力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配齐配强脱贫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这个“领头羊”要选准。二是坚持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制度,强化驻村帮带指导,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三是创新网格化管理,推进条块结合、综合立体的智慧化网格管理,提高乡村治理管控能力。四是落实好“双培双带”制度,在深入推进“六亮”行动中落实好“双培双带”制度,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致富能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出来,扎实推动脱贫村群众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三、脱贫村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要在“结合”上下好功夫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与实施是我国“三农”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依据,脱贫村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注重把握“三个结合”。
一是注重与贯彻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专门指导乡村振兴的法律,是对已有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和成果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法定化,是我党治国理政的智慧结晶。贯彻好《乡村振兴促进法》,首要的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党内法规,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二是注重与自治、德治相结合。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包罗万象,单纯以法律手段予以推进是很难的,客观上也是行不通的,必须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涵养纯朴、积极向上向善的村风民风,加强推进良好的村规民约落实,传承好良好的农村道德传统,推广好“枫桥经验”等等,努力形成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良好社会局面。
三是注重与乡村振兴进程中新的实践相结合。对脱贫村来说,乡村振兴是一个全新的实践,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一方面要严格依据《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力推进,另一方面坚持与实际相结合,对一些随着形势变化已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乡村振兴的法律规定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调整,以便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作者单位:滁州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