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7日
第A06版:天长新闻

天长实施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医保缓缴政策

本报讯 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天长市迅速落实滁州市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该市将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设置为缓缴期。缓缴期内,三类单位只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在缓缴期结束后再推送税务补缴。

缓缴期限内,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缓缴职工医保费用,不影响该单位参保职工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截至2022年7月底,天长市医保局已为2100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办理了申请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业务。 (俞红霞)

2022-08-17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75660.html 1 3 天长实施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医保缓缴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