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中队外观
一中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及双提升
孙 悦
今年以来,明光市司法局牢牢把握矫正工作发展大局,通过夯实政策保障、整合队伍资源、激发内生动力等举措,强力打造具有明光特色的社区矫正“队建制”新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明光和平安明光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因势而谋 构建社区矫正“队建制”明光模式
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破解难题 、寻求突破,明光市司法局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构建了符合明光实际的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新模式。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清单。明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成立了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困难问题上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力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此外,充分借鉴外地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经验,结合明光实际,深入调研形成《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试点方案》,按照区位相邻、交通便利、有利工作、合理设置的原则,在全市分片设立4个社区矫正中队,并明确中队的人员配备、责任分工等重点工作。
精准施策 保障社区矫正“队建制”有效运行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工作,承担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为切实扛稳职责使命,明光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落实机构编制,打造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明光市司法局研究《关于设立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下设机构的请示》报至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经明光市委编委研究决定同意在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下设社区矫正中队4个,并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0名,专门用于“队建制”中队人员配置,每个中队4名以上,明确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搭建场所,落实办公设备。明光市司法局积极调剂位于龙山大厦的6间办公用房,用于一中队办公场所,面积约140平方米,管店镇、桥头镇、涧溪镇也积极调配整合办公用房,落实其他三个中队办公场所;并由明光市司法局统一采购,对4个中队的外观、内饰进行统一装修,做到统一设计、庄重大方。配齐各功能室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必备办公用品。
大胆实践 收获社区矫正“队建制”创新成果
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运行以来,明光市司法局矫正工作变分散为集中、变被动为主动、变粗放为精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履责,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迅速提升,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提升执法队伍的执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中队工作人员在中队长领导下,科学分工、责任到人,专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程度,社区矫正大队和中队任务更加清晰,监管责任更加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相对集中,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迅速提升,切实保障了刑罚依法有效实施。
提升监管质量。通过“队建制”建设,各中队工作人员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使得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各项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通过常态化随机抽查、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有效地震慑了社区矫正对象,提高了监管质量,为避免和减少违规、重新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实施以来,明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队伍执行力增强、硬件设施保障到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矫正质量得到提升,改革取得较好成效。接下来,明光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规范执法,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