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8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不满装修拒付尾款 倾力执行促和解

本报讯 新房装修后发现有瑕疵,房主不愿支付装修尾款。4月8日,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王某收到了拖欠已久的装修款。

2017年8月,陈某将房子的装修全权委托给王某,双方约定,王某承包陈某房屋装修工程,工程总价9万元。装修结束后,按约定陈某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装修尾款不愿支付,王某多次向陈某追要余款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支付王某装修工程款2.4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银行账户存款8000元。因疫情防控需求,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执行法官通过与陈某微信加好友、电话方式进行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表示,因房子装修细节问题不愿支付尾款。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同意一次性向王某支付装修款2.3万元,其余款项王某自愿放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和解协议达成后,陈某将案款通过转账方式给付了王某,至此该案件成功执结。 (王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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