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机购置补贴本是国家补贴给购置农机农户的专项补贴,滁州一农机经销商为骗取国家补贴,找多人担名,虚构购机事实诈骗钱财。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06年2月,孙某开始实际经营滁州市某机械公司。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孙某先后借用9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庭粮补存折等证明,通过虚假购买农机手续,进行农机购置补贴申领,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共计9万余元。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视为自首,并积极退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祸起贪心,不义之财如流水,一时贪欲获得的利益,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该以合法的渠道和手段获得利益,政策的支持不应该成为非法牟利的漏洞。 (周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