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0日
第A06版:副 刊

名宦孙存: 四牌坊的主人

○臧 龙

滁州古城内有一处广为人知的老地名—四牌楼。那里原有一座明嘉靖年间的石牌坊,当年可是恢弘而有气势的地标。上世纪见过牌坊的老辈人,描述它的形状大同小异,说起牌坊的主人却语焉不详。四百多年的风雨烟云,早已将一代“滁之名宗”孙氏家族隐入历史的深处,连同那石构件也荡然无存。今天,我们只能从散轶的古籍文献中搜寻曾经声震滁阳的孙氏名人。

孙氏先祖两代先跟随朱元璋濠梁起兵至滁,后又随燕王朱棣靖难立下军功,定居滁州白米山下。历经七世,家境兴旺而乐善乡里,子弟进学有成,到孙存这一代达到鼎盛时期。孙存祖父孙允恭为正统十二年举人,十三年授嘉鱼县教谕,升赣州府学教授。孙存父孙序,号竹溪居士,成化十九年举人,弘治十四年授福建建宁府推官。晚年在醉翁亭西岭寻得双泉,于其上造亭,镌“双泉绝顶”摩崖石刻,改号为双泉。孙序先后娶李、黎二夫人,共育有七子,长子孙孝、次子孙孜、四子孙孟(嘉靖十七年进士)均为朝廷命官,或有政绩,或有义举,与滁州名宦乡贤多所过从,为乡里公益文化多有裨惠。故在嘉靖年间经朝廷批准建“四牌坊”以示褒奖。孙存为孙氏家族代表人物。

孙存(1491—1547),在兄弟中排行第三,为妾室李氏所出,字性甫,号丰山,正德九年(1514)进士,授礼部祠祭司主事、精膳员外郎、郎中,历迁赣州、长沙、荆州、处州知府,升任江西参政、河南左布政使等职。

少年时孙存即好读书,博闻强记,有幸师从了两位大学问家。正德初年,知名学宦杨廉任南京太仆寺卿,孙存入其门下学习。正德八年孙存考中举人。是年十月,王阳明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在琅琊山下聚众讲学,孙存又成为王大师的门生。因其十二月往北京应考,王阳明托孙存带书信给杨廉。次年孙存果然考中进士,授礼部祠祭司主事,在中央机关历练五六年,正德十六年升主客司郎中。嘉靖改元,孙存上《申明冠礼疏》,受到嘉靖皇帝嘉奖。青年孙存胸有抱负,意气风发,在礼部任上,谨守规制,一丝不苟,如裁撤四夷馆翻译之滥、核审六安茶贡数额,严禁额外恣取,减轻百姓贡赋等等,“孙正郎”刚直清廉蜚声在外。

嘉靖初,孙存外任地方官,从此开始了跌宕起伏的治政生涯。他每官一地,刚正不阿,惟民为本,教化民风,施惠百姓而压制豪强,因此既受褒奖,亦遭构陷。

孙存任江西赣州知府期间,赣州常遭受盗匪侵扰,且诉讼亦多,官冗事繁。孙存“明于听断而广设方略”,擒巨盗斩首于市,震慑盗匪,使其不敢再犯。断案清明,十余年积讼经年理清,整顿盐务,民心渐顺,诉讼日减。

嘉靖六年,孙存补授长沙知府,治理长沙期间,孙存一方面兴文重教,修岳麓书院和敬一亭,公暇亲临学校督课,鼓励士子,教化民风,修《长沙府志》,刊《岳麓书院图志》。另一方面整顿社会秩序,限制皇族特权及豪强势力。当时吉定王朱厚炯上奏要求在长沙等八县增加田一千二百余顷,名义上为吉藩鸡鹅分食用,实际上侵占土地,王府属官违规加倍征收田亩税银。吉王府长史司滥用司法,私自抓捕百姓关押,敲诈勒索。孙存奏请维持弘治朝前例,按规定由当地县令代为征收税银,直接送至王府,王府属官无法获得私利,而“嗣民大悦”。孙存查实吉王府种种违法所为,借七年冬朝觐,上书揭露王室劣迹,列出二十七条,上报部院,迫使王府守规就范。一地知府敢于和位势煊赫的亲王府叫板,孙存凜然正气可见一斑。

以上两件事得罪了吉王府,吉藩上书构陷孙存,嘉靖帝糊弄是非,调虎离山,于嘉靖八年将孙存调任湖广荆州知府。

孙存在荆州也颇有政绩,举两例而说:

一是维护地方安定。辰州辖区内的保靖和四川辖内酉阳土家族自元代起实行土司制度,明初归附朝廷,明朝中央政府在土司地区设立宣慰司,任命土司为世袭地方官。保靖与酉阳土司在东西疆界处一直存在领土纷争。孙存到任后任用贤人,公允调处保靖、酉阳两大土司之间的疆界之争,勒石记之,平息了两司少数民族之间的争斗,维护了湖广西南一方安定。

二是兴利除弊,积储军粮。明代实行“军屯”制度,军队系统从各地军士屯种的田地上所征收的粮食称为“屯田子粒”,上缴国家充作军饷。孙存在荆州发现并查处了地方和卫所一些“内鬼”利用“屯田子粒粮”私造关领,转手买卖,谋取私利的案件。于是采取措施革除“屯田子粒粮”买兑弊端,两年积累赎金和罚罪粮谷数万担充盈府库,湖广巡抚都御史凌相为此奏请朝廷嘉奖孙存。

然而,孙存的正直遭到既得利益权贵和藩王势力的嫉恨,他们相互串通勾结,以孙存欺蔑宗室等罪名上书参劾他。嘉靖帝令案件下都察院参看,孙存及其荆州府同僚下廵按御史究问。但因缺乏真凭实据,当事人也不敢当面对质,此案最终不了了之。

这一系列的经历让孙存深思,他认为这都因为有法不依,故法不明,用法不准所致。他期望通过对大明法律的正确解读,进一步申明法度,依法行政。孙存父亲孙序曾担任掌理刑名、赞计的推官,精通律意。幼年的孙存随父于福建建宁,见父亲与老吏探讨大明律常至深夜,从小耳濡目染,方知读律之难。孙存为官后,父亲还写信叮嘱他,仔细学习刑名律法“此用世所須,民命所关”。父亲的教诲和对现实的认知,促使孙存苦读律典,潜心撰写《大明律读法》,提示人们像读经传史一样读律法。

嘉靖十一年四月,孙存满怀期待地向皇帝奉上他所集刊的《大明律读法》,没料到嘉靖帝看到《大明律读法》之后勃然大怒,斥责道:“《大明律》乃圣祖钦定,孙存等乃敢擅自增释,辄行刊刻!”其实嘉靖帝不满的关键在于,他认为孙存以圣祖律法挑战当今圣上的威权,如何能够容许?于是,满腔热血的孙存连同他的《大明律读法》一同遭冷落。不过此书虽未公开发行,却不胫而走,成为明代中后期行政司法者们常备的参考书。

赋闲两年后,孙存被补为处州知府。处州(今浙江丽水市)山高水远而闭塞。孙存上任后,上奏处州民间疾苦,按照田亩数量缴税,免除拖欠赋税等,多次向上司申请优惠及减免政策。处州缺水惧旱,孙存组织凿开洋彭峡引水,修治好溪、偃月二堰工程,可灌溉田亩千余顷。孙存还将各县运送钱粮到州府而附加的税费“水脚银”千余两,全部退还给老百姓。因政绩卓著被浙江巡按御史周汝员推荐保举。

嘉靖十六年孙存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次年七月升江西布政司右参政。此时祖父母、父亲、嫡母、生母都受到了朝廷的封赠。

嘉靖二十年,孙存赴任河南按察使,他那刚正不阿的品行依然不变,又与权贵之间展开了一场较量。

明代藩王宗室在各地享受世袭特权,称霸一方、养尊处优,欺男霸女,为所欲为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藩王们占据大量的封地,抢夺了老百姓的生存空间。当时在河南的藩王府横行乡里,滥杀无辜,民众怨声载道。孙存依法彻查作奸犯科者,并揪出背后权贵“黑保护伞”,当事人被处死刑。权贵辩书百出,怨恨日深,益加污蔑诽谤孙存,而孙存大义凛然,毫无畏惧。

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升河南省右布政使,后转左布政使。孙存访贫问苦,关注民瘼,审查藩邸俸禄虚增之数,裁撤诸王府多余杂役,整顿吏治弊端,亲民施政。嘉靖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冬,因继嫡母黎氏去世,再次辞官丁忧。守丧期满后孙存痛定思痛,体况愈下,且看朝中权臣当道,亦觉心灰意冷。虽朝廷欲召调用,却无心应徵,于是上书辞官。嘉靖二十六年病逝于乡,享年57岁。

孙存一生,博览群书,读谙律典,才能卓越,“一生强项,清节过人。”为官精于吏治,嫉恶如仇,为百姓福祉不惧权贵,为世所景仰。南京吏部尚书滁人胡松称赞他“譬之龙泉太阿,光芒四逼,凛然而人莫之敢撄。”文徵明评价孙存“抗捍权贵,气势奕奕,虽谤讟纷然而修正强执,莫之能污。浮沉常调者垂四十年,缕踬屡奋,而气不少詟,迄以刚方弼直,为方岳名卿,以功名终始。伟哉!不可及也。”

孙存身后留有诗文奏稿藏于家,其弟孙孟于嘉靖三十三年结集刊为《丰山集》,全书40卷,今藏于苏州图书馆。

孙存逝后葬滁州南乡十五里鳌渔塘(又音“拗爷塘”)村,地方志有记载。墓园年久荒废,八十年代尚可见墓碑石雕、石坊残件。随着城市的发展,孙存墓所在地面临开发,拟建设一座九年制义务学校。近几年文史工作者们多次到现场考察,并提出建议,希望这一名人墓地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文化利用,也期待彰显孙氏业绩的滁州文化地标“四牌坊”能够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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