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0日
第A03版:言 论

让“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成长

□刘天放

日前,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有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支持,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可见,法治副校长是为贯彻执行《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法治管理,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而创立的一种制度。随着法治副校长履职范围的不断拓展,履职方式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规定》列举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方式,包括参与制定学校相关制度、开展法治教育、法治体验、法治学习、建设法治社团、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培训等。事实证明,“法治进校园”使师生更知法、守法、懂法,对于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环境,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治进校园”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和主要形式。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在讲座中以案释法,让法治知识贴近生活实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为构建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表明开展这项活动十分必要。

诚如上述负责人所言:“检察机关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工作规定》,是落实新修订的‘两法’的法律规定,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的有力举措。”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全体公民尊法、学法、知法。由此,让“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成长,必将使敬畏法律、建设法治国家的新一代生力军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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