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受七里塘乡草安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委托,参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编号为JTGY2021-1号,位于七里塘乡草安村311省道东侧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西至311省道道路红线;北至现状道路5米退让区;南至空地。土地所有权人为:七里塘乡草安村民委员会。挂牌出让面积29459.07平方米,(合44.18亩)。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类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1〕58号)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文件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出让 年限(年)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 建筑物
要求
JTGY2021-1 29459.07㎡
(合44.18亩)
二类工业≥1.0不小于40%不大于15%建筑性质为:车间、仓库、生产等用房50年挂牌4304301
二、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上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七里塘乡村镇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照七里塘乡同类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
(二)产业类型为:新型建筑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产业准入条件,达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四、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五、公开出让方式
(一)本次出让的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二)本次挂牌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底价。如在公告期内只有1人参加竞买,且竞买报价高于或者等于出让起始价,即视为成交;如在公告期内有1人以上参加竞买,以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三)报名和报价期限
(1)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公示期限为20天,参加竞买人报价期限为10天。
(2)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时。
(3)至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竞买报价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8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时。
(5)至报价截止时间,有参加竞买人有意向继续报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报名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三楼出让监管股。
(7)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8)转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七里塘草安村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七里塘乡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见证方。土地竞得人延迟或拒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单方面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扣除竞买保证金,并有权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
六、成交价款缴纳
(一)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不限于公告费)。
七、宗地移交方式
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七里塘乡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草安村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给竞得人。
八、开竣工约定
(一)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二)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九、其他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的JTGY2021-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不得超过生产用房总面积的30%。
(二)宗地范围内规划方案一经批准竞得人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十、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