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来安县始终以瞄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有效整合财政资金以及村集体和农户手中分散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探索“财政注资+大户经营+贫困户分红”模式,精准构建“五链”体系,赋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合理分配收益,构建高效配置链。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营和管理,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出列村和已脱贫户,并鼓励向丧失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已脱贫户等倾斜。分配方案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经过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体现精准性和差异化扶持。脱贫攻坚期内,119个到村产业项目累计收益2076.38万元,11个贫困村收益分红387.9万元,3755户贫困户收益分红502.5万元。
完善管理模式,构建利益联结链。积极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模式,项目实施主体带动农户从事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生产经营,使农户享受收益分红、就近就业、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多种收益。推广和完善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种养大户带动和已脱贫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利益联结模式,激发已脱贫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合理选择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等方式,实现互利多赢,完善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
加强风险防控,构建风险阻断链。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县级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监管,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 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实行动态管理,构建闭环管理链。根据脱贫情况,每年度开展一次受益对象动态调整。经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民主评议和村集体民主决策,不再继续享受原有资产收益权,由村集体收回资产收益权后重新量化分配给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因病等返贫的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股份有进有出,提高精准度和公正性。
突出考核激励,构建督导责任链。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每年一考评推进机制,将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和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强化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产权明晰、平台搭建、机制创新等政策支持,完善产业帮扶菜单和补助目录,加大对帮扶成效显著实施主体的支持力度。
(唐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