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
第A07版:全椒新闻

“一站式”服务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王乃云

近年来,全椒县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服务、高效能治理,努力创新调解工作模式,2017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有效地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特邀调解组织。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整合资源,打造专业调解平台

组织到位。成立县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成立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在政务中心设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的矛调中心,组建1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16人,有效解决了有机构理事、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办事的问题。

保障到位。出台《全椒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暂行管理办法》,从经费开支范围、经费保障标准等5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将县矛盾调解中心年度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20年县财政安排调解中心经费60万元。根据矛盾纠纷疑难程度,对每件给予50至1000元不等的“以案定补”补助,提升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主动性。

机制到位。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考评矛调中心工作实效,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健全完善20项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三化”并举,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

治理多元化。积极构建“1+N”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更多法律渠道。访调对接,对接县信访局阳光信访平台,引导分流、对接移交、依法调解、结果反馈,通过人民调解柔性方式化解信访矛盾;镇调对接,指导、协助乡镇人民调委会调处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渠道调解化解,通过网上委派、委托调解;警调对接,与公安派出所对接,发挥前期调查、证据优势,共同调解群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检调对接,县人民检察院对审查起诉等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可委托调解中心安排调解员开展法规宣讲、心理疏导、进行调解;部门对接,对跨行业、跨乡镇、跨单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据中心“专业调委会+”工作机制,按照案件性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调解,中心确定一调委会主办,结合调解员自身特长,指派有关调解员参与调解;援调对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当事人,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根据调解程序依法开展诉前、诉中调解,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网络对接,中心率先运用在线调解平台,对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到调解中心的民商事纠纷,可向调解中心申请在线视频调解。

调处分级化。根据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实行分级调处、归口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所在地调委会负责调处,跨乡镇、行业性专业领域重大纠纷,调解中心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调处;调解中心是龙头,既要办案又要指导,同时还要协调各方,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大量纠纷进入上访、诉讼、仲裁渠道。

案件规范化。一是建立案件研判制度,有的放矢找准突破口;二是制定调解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的形式,实行案件质量“回头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案件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开展案卷互查互评,评比典型案例,实现案件管理规范化。一大批信访、涉稳问题得到及时化解,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6897起,受理案件4175件,调解成功4158件,调解成功率达99.6%,涉及金额25810.65万元,达成协议金额22797.82万元,达成司法确认718件。

多点布局,推动调解服务“最后一公里”

构建四级调解网络。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县、镇、村(居)、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

树立在线调解样板。全椒矛盾纠调解中心建设持续发力,重点突出“远程调解”手段,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188件,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打造婚调服务品牌。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模式,县矛盾调解中心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接,设置办理离婚登记前先行引导调解程序,加强离婚登记前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2021年全县调解和好率占离婚纠纷总数的66.1%,受到省司法厅、省妇联高度肯定,纳入滁州市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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