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然资规告字[2021]17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1]68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 LABZD2021-1
341122102003GB00063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胡桥路以东、潘王路以南39966.3059.95工业≥1.2≥40%36≥20050600600 3403821
BA0413
LABZD2021-2
341122102003GB00060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潘王路以南40025.0060.04工业≥1.2≥40%36≥20050601601 340382
1BA0406
LABZD2021-3
341122102003GB00061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红土路以西、潘王路以南26685.7040.03工业≥1.2≥40%36≥20050401401 3403821
BA0408
LABZD2021-4
341122102003GB00062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胡桥路以东、汤庄大道以北23318.5034.98工业≥1.2≥40%36≥20050350350 3403821
BA0409
LABZD2021-5
341122102003GB00064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红土路以西、汤庄大道以北19997.7030.00工业≥1.2≥40%36≥20050300300 3403821
BA041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5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7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
2021年10月20日8时至2021年10月29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以上5宗工业用地均按“标准地出让”,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皖自然资权[2021]1号)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秘〔2021〕12号)文件。
2、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
编号LABZD2021-1号地块产业类型为:机械零部件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80吨标准煤/万元。
编号LABZD2021-2号地块产业类型为:铝压延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92吨标准煤/万元。
编号LABZD2021-3号地块产业类型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05吨标准煤/万元。
编号LABZD2021-4号地块产业类型为:机械零部件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80吨标准煤/万元。
编号LABZD2021-5号地块产业类型为:生产专用车辆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80吨标准煤/万元。
以上标准地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四)各宗土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五)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与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地块成交后,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1223
十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 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账 号:1213 0001 0400 11372
(三)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四)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五)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账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