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2日
第A02版:要闻

非法行医屡罚不改 无良“牙医”领刑受罚

本报讯(佘春玲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近日,天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无证开设牙科诊所的案件,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董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1998年起在天长市建设东路中天综合楼擅自开设“某牙科”口腔诊所,长期从事牙科诊疗活动,先后于2007年12月、2014年5月,被天长市卫生局查获,被行政处罚。董某没有引以为戒,继续从事牙科诊疗,并于2019年10月将诊疗场所转移至该市某小区家中。2020年9月4日,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群众举报,一举将正在家中开展牙科诊疗活动的董某查获,后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继续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查获,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非法诊所大多设备简陋,从业人员医疗水平有限,就诊存在较大的医疗事故风险,广大群众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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