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1日
第A08版:专题·公告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联合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联合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CR2020-1,东至岱山路道路红线;西至空地;南至东兴路绿化控制线;北至空地;

宗地二编号CR2020-2,东至岱山路道路红线;西至经开区实验小学用地界线;南至加油站及厂区围墙现状红线;北至东兴路绿化控制线。

依据定远县城市规委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0〕007、008号),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用 途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

(年)

出让

方式

起始价(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绿地率 建 筑

密 度

建筑

层数

(限高)

CR2020-138529.84平方米(57.79亩)商业1.3-2.0不小于5%不大于55%100米以内40拍转挂2290100050CR2020-269943.12平方米(104.9亩)住宅1.0-2.0不小于35%不大于30% 62米

以内

70拍转挂89505000100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二)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本次出让的两宗土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或企业联合报

名竞买。

(三)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本次出让的两宗地以拍卖转挂牌联合出让方式公开出让,竞买人同时报名竞买两宗地块,同时对两宗地报价,同时竞得两宗地,不接受单宗地报价。

(二)本次拍卖转挂牌出让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采取有底价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三)拍卖

1、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0年3月30日8时,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17时。参加竞买申请人应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7日,到定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2、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由拍卖出让方式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两宗地出让起始价总和11240万元,以价高者得。增价幅度为两宗地增价幅度的总和150万元。

4、拍卖会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10时整。

5、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拍卖成交结果现场公布。

(四)拍卖转挂牌

1、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0年4月20日8时,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7时(转挂牌报价期间至报价截止时间内,可以接受报名、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申请人应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9日,到定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2、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4 月20日8时至2020年4月30日10时止,挂牌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证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3、挂牌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挂牌交结果现场公布。

4、参加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同一张报价单上填写两宗地报价,每单宗地须超出出让底价后,以两宗地报价总价款最高者确定成交人,如有其中一宗地未能达到单宗地出让底价视为两宗地均不能成交。

五、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要求竞买人对两宗地同时报名、同时竞得、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

(二)CR2020-1号宗地,竞得人须规划建设酒店、商业综合体,其中:

1、酒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0平方米,且全部自持,自持年限40年。酒店标准须达到5星级,由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房数不少于150间。

2、商业综合体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竞得人须自持该宗地酒店以外的商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自持时限为40年),不含管理用房和配套服务用房。竞得人须引进不少于30家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专营店入驻商业综合体。竞得人须对商业综合体保持统一管理,须承诺CR2020-1号宗地内的酒店、商业综合体的税收由竞得人统一缴纳,不得单独报税缴税,并缴纳统一报税保证金200万元,如不能统一报税,按合同违约扣除200万元保证金。

(三)CR2020-1号宗地建设达正负零之前(以住建部门出具书面确认为准),竞得人不得申请CR2020-2号宗地住宅预售;CR2020-1号宗地建设主体结构封顶的,申请使用CR2020-2号宗地住宅重点监管资金累计申请不得超过85%;CR2020-1号宗地建设竣工验收,申请使用CR2020-2号宗地住宅重点监管资金累计申请不得超过95%。

(四)本次出让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成交价款缴纳

两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宗地移交方式

(一)本次出让的两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90日内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的两宗地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八、开竣工约定

两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CR2020-1号宗地(商业)须要完成装修并全营业。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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