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1日
第A08版:专题·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雷暴天气多发频发,防雷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防雷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1.切实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所属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监管职责。雷电防护装置使用、维护、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是防雷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雷电防护装置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对建(构)筑物、各类场所的有效防护。

2.认真组织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业主单位要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主动委托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防雷安全隐患台账,落实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防雷安全。

3.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对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4.畅通雷电灾害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雷电灾害,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与气象、应急、民政等部门联系,以便开展救灾工作。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市县气象部门,气象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雷灾报送及投诉举报电话:0550-3081134

滁州市气象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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