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规 划 指 标 要 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方式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GY2019-15 炉桥盐化园区
界牌路北侧
36252.68平方米(约54.38亩) 工业
用地
50≥0.6不小于30%不大于10%604.14005挂牌GY2019-16 炉桥盐化园区
涧河路东侧
63946.97平方米(约95.92亩) 工业
用地
50≥0.6不小于30%不大于10%1064.3180010挂牌GY2019-17 炉桥盐化园区
泉盛路东侧
99607.56平方米(约149.41亩) 工业
用地
50≥0.6不小于30%不大于10%1653.41130020挂牌GY2019-18 炉桥盐化园区
涧河路西侧
40668.62平方米(约61亩) 工业
用地
50≥0.6不小于30%不大于10%673.350010挂牌GY2019-20 炉桥盐化园区
洛河路东侧
24524.05平方米(约36.79亩) 工业
用地
50≥0.6不小于30%不大于10%402.0130010挂牌
以上各宗地的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文件执行。参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及企业均可参加宗地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3日17时前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领取或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出让方式
1、本次出让的5宗地均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采取价高者得有底价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2、申请竞买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3日17时截止。
3、挂牌竞价时间: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4日上午10时止;挂牌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挂牌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第六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5宗地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移交宗地
1、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净地交付土地。
2、移交宗地内容: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5宗国有建设用地竞得人自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动工建设,36个月内须竣工并投入生产。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