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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 2020年08月31日

晨刊讯 近年来,明光市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特困供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该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连续6年提高,县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以明光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为中心,17个乡镇(街道)救助窗口为纽带,通过152个村(居)民政专干将社会救助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社会救助无盲区。办理程序优化简化,低保实现无纸化审核审批。利用核对平台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今年以来,该市新增低保对象1553人、核销1403人,发放低保金6139.43万元。

救助供养水平明显提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升,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分别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发放。为所有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医疗护理保险,定期走访分散供养老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安排专人照料看护。目前,全市20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全部通过消防验收、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今年以来,该市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784.72万元。

临时救助作用充分发挥。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增强临时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缓解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受疫情和汛情影响困难群众,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今年以来,该市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31人次,发放救助金71.97万元。

特殊群体关爱保护不断加强。建立健全老年人普惠制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农村特殊老年群体定期探访走访制度。将重度残疾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及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今年以来,根据滁州市安排和调度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价格临时补贴按照滁州市制定标准及时发放。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发放特殊群体生活费、补贴等1462.31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1194.52万元。

(彭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