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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护赌 以赌养黑 南谯法院宣判一起42人重大涉黑案 2020年07月15日

晨刊讯 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海涛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张海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超等4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张海涛在社会上散混,认识结交一些社会人员。2012年4月,张海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逐渐有了一定的恶名。2013年刑满释放后,张海涛因在滁州市清流人家附近开设的赌场中参赌,觉有利可图,便接手赌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014年初,为攫取非法利益,不断壮大赌场影响力,张海涛陆续拉拢、吸纳王超、陶明虎、杨子夏等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其所用。2014年4月,张海涛应他人之邀组织王超、杨子夏等人携带刀具聚众殴斗,初现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并在其后的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张海涛为组织、领导者,陶明虎、杨子夏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活动内容和收入来源,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张海涛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集团,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中杰 记者胡文峰)